第14章 龙咬尾(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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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庞戬含笑目送备选新弟子们上车——四皇子、九公主,慈溪郡王世子……还有几个宗室,总共三十一个备选弟子,姓周的占了六席。而玄隐几个大姓中,只有林家有嫡系入选,赵家进了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旁支,其余都是……挺出乎意料的人选。

到底是这一届的世家子弟们都格外道德败坏,才上名单就被刷下来,还是支师叔故意的?

那就不好说了。

一个蓝衣在他耳边小声问:“都统看谁有潜力入内门?”

“看你问的人,我等乡巴佬连内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庞戬漫不经心地回道,“反正不是姓周的,就是姓林的。”

那蓝衣说道:“那剩下的将来就都是咱们同僚了。”

“拉倒吧,”庞戬懒洋洋地跟上去,“潜修寺又不是通下水道的‘吉祥如意杵’,进去就能把灵窍给你捅开。每年都有不少除了吃胖十斤之外一无所获的。”

缀在队尾的奚平闻言抬起头,这小子耳朵不知怎么长的,隔着数丈远也能听见别人低语,可见平时没少听墙角。奚平过滤了其他信息,就听出了潜修寺伙食不错,挺高兴,自来熟地冲庞戬挥挥手。

庞戬脸上一刹那浮起难以言喻的神色,忍不住问同僚:“我看起来很平易近人?”

手下不解其意,顺口拍马屁:“自然,都统一向都是和善亲切的。”

庞戬面无表情:“一会儿去医堂领几丸治眼病的药。”

这时,赵誉行色匆匆地走了过来。

赵家嫡系第一个被支将军勾出名单,连带着赵誉都灰头土脸的,这一阵比平时还低调三分。他也不跟别人有眼神交流,凑到庞戬面前耳语道:“都统,看守的人不尽心,方才来报,那螟蛉半偶跑了……”

“跑就跑了呗。”庞戬没往心里去,没开灵智的小半偶危害性还不如流浪狗大,看那品相也不怎么值钱,算不得财务损失。

“这……”赵誉迟疑了一下,低声道,“毕竟是支师叔点名要的东西。”

“师叔要他干吗使,本来也是不忍心看着这小玩意活活饿死罢了,你……”庞戬为大选那一堆繁文缛节忙了好几天,这会儿正精神不济,差点把心里实话秃噜出来。

一句“你与其在这些鸡毛蒜皮上揣度上意,不如好好管教族中子弟”险些脱口而出,话到嘴边才堪堪忍住。

“你……不用管他,一个靠灵石活的半偶,不会在凡间乱窜的,没准是这帮少爷小姐们谁的行李里带了好东西,被勾搭走了。”庞戬生硬地把话拽回来,假模假式地拍拍赵誉的肩膀,“我送小崽子们‘上学堂’去,去去就回,这两天金平就交给诸位兄弟了。”

说完,他嘬唇作哨,脚下浮起一把长剑。

庞戬御剑而起,所有拉车的白马齐声长嘶,迈开马蹄,沿着已经清空的正阳大街飞奔起来。

奚平将头探出窗外,见清空的街道两侧,犄角旮旯的小巷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不少百姓见了御剑的蓝衣半仙,仿佛目睹天神降临,激动地在路边下拜。

庞都统显然已经习惯这场面了,袍袖翻飞,目不斜视。

有那么一瞬间,烂泥扶不上墙的少爷心里也生出了羡慕。

他忍不住想:一年后,我也能穿上这身蓝袍,威风地飞过去吗?

这时,车队经过了合音楼——合音楼是皇商产业,整个金平城最高的酒楼,在东定城门口,来的都是送行的人。

阁楼的雅间窗户半开着,有张熟悉的面孔一晃而过,好像是庄王。

可不等奚平看分明,车队就忽然加速,风一样地冲出了东定门。

奚平一个没坐稳,后背撞在了车厢上,巨大的气流从车窗涌进来,车窗上铭文一闪,自动封死,他耳畔嗡嗡作响,整个人被压在了车座上。

不知过了多久,那压力才稍稍减轻了些,奚平才刚爬起来,就听窗外庞都统朗声笑道:“都扶稳坐好了,最好还是别开窗往下看。”

这话可太管用了,话音没落,几乎所有马车窗都打开了,齐刷刷地探出了脑袋。

奚平被掺杂着郊外烟尘的烈风呛得有点喘不上气来,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随即他震惊地发现,金平的大地已经远离了他们,屋舍道路、高阁细水仍在不断缩小……他们飞到天上了!

离他最近的一个少年当场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地栽回车里,厥过去了。

庞戬惬意地御剑于侧,浪得没边,飞到近前,顺手替那位晕过去的兄弟把车窗封好:“啧,怕高还不听劝。”

瞥见奚平被风吹变形的脑袋,庞都统突然目光一凝,察觉到了什么,嘀咕道:“原来是跑你那去了。”

“啊?你说什么?”奚平灌了一耳朵狂风,只觉“凭虚御空”的滋味一点也不美妙,吼叫道,“尊长,你不怕脸上吹出萝卜皴来吗?”

还没等庞戬回答,奚平就觉得有什么东西碰到了他的脚,他一低头,看见一角桃红衣摆从车座底下露了出来。

白日闹鬼了!

奚平不提防吓了一跳:“呔!”

那桃红衣摆的主人忙往里缩,奚平一脚踩住了衣摆,直接伸手把那“鬼”拽了出来。

只听“哗啦”一声,一匣子蓝玉灵石滚了一车,他从车座底下拽出了个小娃娃。

小娃娃两只小爪子各攥着一颗蓝玉,嘴还不自然地紧抿着。

奚平:“……”

他是不小心拿错行李了,把谁家孩子给顺来了吗?怎么这小东西还有点眼熟?

这时,一道指风从窗外打进来,点在小娃娃胸口上,那小娃娃“哇”一下,又吐出两颗蓝玉来,露出满嘴的尖牙。

“是你!”这口熟悉的“钉床”牙提醒了奚平,这小娃娃正是安乐乡里那剥皮邪祟的“小奴儿”!

“嚯,大户人家。”庞戬不知什么时候穿墙进了他的马车里,看了一眼石子一样滚了满地的蓝玉珠,脸色不易察觉的一冷。

螟蛉半偶一见他,立刻吓得不敢挣动了。

庞戬挥挥手,散落的灵石自动滚回了木匣里码好。他捡起来大概一掂,就知道足有一百多两。匣中灵石珠子颗颗晶莹饱满,不带一点杂绿,都是上好的蓝玉。

这一匣珠可谓是天价。

“家底够厚的,”庞戬撩起眼皮审视着奚平,笑容冰冷下来,“永宁侯爷薪俸这么高?”

“别提了,就侯爷那一壶醋钱,还不如祖上在南郊留的那点地管事呢。”奚平好像没听出庞戬话里的刺,顺手关好怪风呼啸的车窗,大大咧咧地说道,“哎,尊长坐,吃点心吗?我从家带的,还热着呢。”

庞戬脸色稍缓,谢绝了他的好意:“哦,家里有祖荫。”

南郊现在早就没人种地了,镀月金下凡以后,各种蒸汽火机厂房雨后春笋似的往外冒,尤其是坐拥运河码头的南郊。要是在那有块地,光靠地租就能富得流油,难怪阔绰。

庞戬将灵石匣子盖好,放在一边:“你家有多少地,禁得住这么花?”

奚平掐着手指算了算:“两三百亩吧,谁知道,具体我也说不清楚。地租也就仨瓜俩枣,我们家侯爷主要还是靠脸吃饭。”

“哦?”

奚平:“尊长听说过‘崔记’吗?”

庞戬还真听说过。

崔记是江南最大的珠宝行,在金平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独占一个闹中取静的大院,那些贵夫人大小姐们身上要是没两件崔记的东西,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字号有名到了一定程度,不买他家东西的人也会有耳闻——比如毛孩子都知道合音楼的状元红,和尚也听说过栖凤阁的桂花鸭,庞都统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也能认出崔记那割开了全金平贵妇荷包的鲤鱼小印。

奚平在点心匣子里挑挑拣拣:“我娘就姓崔,崔记是我外祖家的买卖,我娘有三成股份。”

此事说来话长:崔夫人当大小姐那会儿,一次跟小姊妹郊游,途中马车坏了。侯爷正好碰上,好心搭了把手。崔大小姐是个花痴,一眼就被他色相蛊住了。

侯爷那时候还不是侯爷,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虽然在崔大东家眼里,姓奚的约等于是穷光蛋,但以世俗眼光看,芝麻官也是官宦之家,也比商人门第高,奚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入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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