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魍魉乡(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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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十七,三皇子庄王南巡。

这位三殿下身体不好,平时不大离开京城,众人摸不准他什么路数,只知道体弱多病的人大体有两种:要么是因病柔弱多愁,要么是因病乖戾无常。不知道这位是哪一种。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庄王出发挺急,走得并不快,人还没离开金平城门,行程路线已经公之于众,给众人留足了准备时间。

各地官与商都松了口大气——庄王是体面人。

是体面人就好,王爷体面,底下人才有余地妥帖,两好合一好,不就皆大欢喜了么。

“太子那边果然和起稀泥了。”船里太晃,庄王看不了字,便让白令将各路传上来的密报念给他,“陛下没有表示。”

“唔,”庄王有些迟缓地一点头,“不意外。”

不知为什么,他心里罕见的有些没底。

太明皇帝和玄隐之间既暗潮汹涌,又有种微妙的默契,他没能完全把握。

周楹是习惯藏在迷雾后面,事事洞若观火的人,此时猝不及防地被推到前台,他隐约有种要失控的感觉。

白令觑着他的脸色,话音一转,又道:“世子今天跟天机阁庞都统离了京,青龙塔暂交赵誉统筹,做什么去了没说。”

闭目养神的庄王睁开眼,想了想,他说道:“应该是去百乱之地了。”

“查梁宸的事?”白令立刻反应过来,“跟着庞都统,又有飞琼峰注视,这一路应该是没什么危险。只是那百乱之地可不比大宛,世子有的历练了。”

庄王揉了揉眉心:“我估计他不是支将军派来的,派他出来能干什么?庞文昌手上有‘问天’,真有事又不是联系不到飞琼峰主。”

白令:“那是……”

庄王道:“准是他自己吵着要下山玩。”

白令刚想说“怎么可能,那成何体统”,随即想起永宁侯世子那奇人,又把话咽了——那货也不是办不出来。

“支将军在星辰海边练成个剑修,不到两百年升灵,剑心尤胜铁石。我看士庸未必接得住他的道心。那小子当修心求道是好玩,每天净是弄些旁门左道……”庄王说到这突然打住,不由自主地扣住他颈间绽放的雪莲,半晌,叹了口气,“叫他去那里,亲眼瞧瞧无力之人是什么下场也好。”

百乱之地,一队蒸汽客船驶过寂静的河道,“呜”一声长鸣,抛出滚滚的浓烟。

船舷上镶着紫铜的百花浮雕,团团围着两排兽头炮口,下面压着成排的四等铭文,一看就是大宛官船。

卯初二刻,天还没亮,早晚班的船员已经开始交接,这些“船员”个个披着甲,船上甚至有一支火铳队。

原来这不是普通的官船,是大宛边境开往百乱之地换防的。

南阖灭国后成了所谓“百乱之地”,被四国瓜分——主要是分灵石矿,那魔瘴丛生的破地方没人稀罕管——美其名曰“共治”。

各国都有辖区,辖区中有自己的驿站和驻军,协助灵石运输、安置本国商旅等。除了灵矿区,凡人在这待太久容易损伤身体,因此驻军采用轮换制,大宛辖区两月一换防。

百乱之地虽然危险,也多奇珍,尤其是一些相传能壮阳的奇花异草,在金平那帮闲出屁来的有钱人中间很受追捧。要钱不要命的商人趋利而来,找得着门路的,就花钱在换防船队上买个客房,蹭驻军的船,贵是贵了点,至少安全无虞。

不过正值年底,出来走动生意的人也不多,蹭船客都住在队尾的一艘蒸汽船上。

卯正,三层最角落的一间客房就亮起了灯。

一个手脚轻如狸猫的小仆推开窗户,将晨风放了进来,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用被子蒙住头的主人,面露无奈。

只见一卷书卷闹鬼似的飘在半空,正隔着被子不断戳着底下那颗脑袋。

裹在被子里的脑袋装死到底,怎么戳都不动。

文雅的方式叫不起,书卷倏地抬起三尺,准备要动武抽他。床上那位好像一条千锤百炼过的蛆,每次都在书卷堪堪要抽到他的时候扭开,一寸不多、一寸不少。

小仆叹了口气,将床帐挂起,毕恭毕敬地把那书卷“请”了下来。

卷中先掉出一页纸,满纸不完整的法阵,上面一行小字:昨日功课考校,补全纸上法阵——奚悦不得代笔。

小仆——正是奚悦,按住颈上隐形的驯龙锁,把考卷传到了床上那条蛆脑子里。

片刻,被里伸出一只暖烘烘的爪子,摸瞎爬了一会儿,抓住了奚悦的衣摆。

奚平:好悦宝儿,替我做了。

半偶:少爷,这是你的功课,峰主说不让我代笔。

少爷埋在被子里不吭声,揪着他衣摆的手晃了晃。

奚悦义正言辞地拒绝:峰主知道了肯定会治你的,快起来吧少爷!

名叫奚平的大蛆裹着被子往床里蹭了一尺,表示他看见法阵就想吐,挨打也不起,死也不起。

奚平人下了山,阴魂不散的功课并没有放过他。

支修自己从来不睡觉,也不让徒弟睡,每天卯正前后传一个小书卷给他,接驾稍不及时,那玩意就开始打人。

书卷里注明他这一天的功课,并附一卷考题,考他之前学过的。

天天得学,天天考,丧心病狂。

早知道,他宁可把自己埋飞琼峰里也不闹着下山了。

奚悦禁不住他三求两赖,只好乖乖给他代笔。

他那烂泥扶不上墙的少爷得了逞,把脑袋钻出来,心满意足地翻了个身,睡起回笼觉,并美滋滋地做起梦来:奚悦要是将来能自己给自己改法阵就好了,他什么都不用管,让半偶自行长成个大能。

奚悦过目不忘,字虽然还没练好,但画法阵挺快,不到一炷香,就将考卷上的法阵都补全了。然而没等他把笔放下,考卷角落里就浮起一行小字:注入灵气。

奚悦:“……”

还得注灵气啊,他不会注灵气。

于是半偶拿着那纸去找奚平,不等他走到床边,那行心平气和的小说明就消失了,考卷上换成了狂草:我就知道,逆徒!

奚悦目前的偶身,还没高级到可以像修士一样运用灵气的程度,因此他没察觉到考卷背面还有一个隐形的法阵,正好与他补全的那阵连在了一起。由于没有及时注入灵气阻断,那法阵纸登时暴走半空,卷成了一把纸剑,一道灵气朝做梦的奚平劈了下来。

半偶:“……”

正打坐的庞戬一睁眼就感觉到隔壁有灵气乱窜,知道支将军又开始训徒弟了。

太岁一事至今秘而不宣,这回去南矿又要处理内鬼,因此庞戬带着奚平秘密来到大宛边境,乔装作行商,混上了换防船——主要是庞戬乔装,奚平怎么都行,反正没人认识,他看着也不像什么正经人。

蒸汽船虽快,横穿百乱之地去大宛驻地也得几天,于是庞都统每天早晨都能围观一场鸡飞狗跳的大戏。

师徒二人可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斗争起来精彩纷呈,颇有看头。

纸剑里打的灵气不知有什么神通,只追活物,碰到门窗墙柜就会温和地反弹回来。反弹的灵气不消散,转头就跟着加入追打逆徒的退伍。奚平越躲越弹,越弹越多。

披头散发的奚平被满屋的灵气逼的上蹿下跳,往手心一抹,手上多了一卷蚕丝似的细线,蛇信似的探出去,一下打散了三四道穷追不舍的灵气。

这是奚平在飞琼峰上挑的五件仙器之一,名叫做“缠灵丝”,柔若无骨、细如发丝,单根的丝线肉眼几乎看不见,打人不疼,但专门能打散灵气。

师尊说,这东西就好比是一根撬锁的铁丝,放在那什么用也没有,落到神偷手里就成了破门神器。它能发挥多大作用,全看主人。主人不行,拿它上吊都死不了;但要是主人对灵气够敏锐,下手时机够精准,这开窍级的仙器能在筑基、乃至于更高的战局中偷鸡摸狗。

奚平显然还不太行,追他的灵气太多了,他一个才学会御剑的半吊子没有“神偷”的水平,很快左支右绌起来。

庞戬幸灾乐祸地在隔壁听热闹,间或听见几声抽气,就知道奚平挨了揍,简直想抚掌赞叹一声“教训得好”——就没见过开了灵窍还睡懒觉的货,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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