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天作之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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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利用我的时候,我也没见你有多怕我。”齐晟抬手拨了下她的下巴,轻轻捏住,“其实你想要什么,可以跟我明说,我不喜欢被人算计。”

其实但凡她肯撒娇,他都肯给。

他这人最恨被人利用和掣肘,偏偏她专挑他最不喜欢的方式来。

话说到这儿,沈姒突然意识到自己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她扯了扯他的袖子,“别扯开话题,你还是没告诉我,我们怎么认识的。”

齐晟看她还执着于这个话题,抬手揉了揉她的长发,有些无奈,“我以前跟你讲过,我继母派人绑架过我,困在一个废旧工厂,两天一夜。”

沈姒怔了下。

齐晟确实跟她讲过,在他们还没和好的时候,他半夜给她打电话,缠着她聊天,说自己怕黑,因为被绑架过。一番话把她惊醒后,她问他“为什么从来不提”,他笑着说“刚编好”。

她当时真的以为他在开玩笑。

“可能我的脾气最差,平时没给过她好脸色,老爷子又喜欢我,断了她想扶儿子上位的念想,”齐晟轻嘲,“她让人杀我都不肯给个痛快,想要慢慢折磨我到死,蒙着我眼睛饿了我很久,在我快被找到时才下杀手。”

其实像这种权贵世家,不说有多重视门当户对,齐老爷子根本看不上他继母的上位手段,日后再怎么样,也轮不到他继母的儿子来接手齐家。

何况齐家嫡系第三代连出了三个在圈子里拔尖的,都能争头一份。

大公子齐珩进了体制,刚在沪上就任,二公子齐樾进了部队,跟陆家和叶家第三代分庭抗礼,齐晟打小就养在老爷子身边,是个点石成金的天才,接手家业本来就是迟早的事。

也就他那个继母,痴心妄想。

他当时年龄小,滴水未进很久,歹徒划他手腕时,他都快没感觉了。

浅表静脉的一条支流毛细血管。

他知道血液在缓慢流失,一时半会儿就是死不了,但不敢睡过去。

一旦失去意识,他可能真就死了。

“不过也幸亏她够歹,不然我等不到救援。”齐晟的态度很平静,甚至有点漫不经心,“歹徒放血后没有耐心,又急着逃命,扔下我不管了。”

明明话题血腥得让人不忍回忆,他在说这些的时候,却很平静。

平静得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即便他刻意省略了细节,沈姒依旧能猜的出来是什么场面。

滴水未进、感官剥夺、缓慢放血。

这种丧心病狂的方式,让她觉得嗓子里像梗着一块东西,难受得几乎喘不上来气。

她从没想过,齐晟会有这种经历。

齐晟从来都是光芒万丈、高高在上的,甚至是居高临下的。也许是因为他的出身,在外人看来永远顺风顺水;也许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恣意张扬,好像永远都不会有跌入低谷的时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但你当时胆子很大,”齐晟略过那些细节,只说沈姒的事,“你说要喊人救我,我当然不肯让你走。”

他的视线掠过她手心,“这块怀表,是你当时抵押给我的信物。”

多年前,废旧工厂里。

铁门忽然被人推开一道缝隙。

十来分钟的出血已经有些骇人,再加上长时间的饥饿和感官剥夺,他虚弱至极。他以为歹徒去而复返,某一瞬间甚至觉得,给个痛快算了。

然后他听到一声低低地尖叫。

“啊——”

是个很小很小的小姑娘,似乎已经被眼前一幕吓傻了。所幸歹徒离去了,不然今天要多一个罹难者。

他没力气呼救了,也不太指望一个小女孩能做什么。

但那个吓得腿软的小女孩,竟然哆哆嗦嗦地过来了。她扯掉了蒙住他视线的带子时,手都在抖,下挪了几寸,探他的呼吸:

“哥……哥哥?”

探到了微弱得几乎试不到的呼吸,小女孩转身要走。

哗啦一声,他被绑缚了锁链的手,在极小的活动范围内,一把拽住了她。

小女孩被吓了一跳。

没人能想到,一个人在如此虚弱的情况下,在气若游丝、命悬一线的时候,力气竟然还能这么大。

“你,你别怕,”小女孩声音颤抖着安抚他,“我不会丢下你的,我、我喊人过来,喊警察叔叔。”

“你流了好多血,哥哥。”

“我不会,不知道怎么不流血,你会死的……”

这一握已经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

他没力气思考,也没力气再拽,只感觉到小女孩在他口袋里放了块东西,“这是我最宝贝的生日礼物,抵押在你这里,我不会丢下你。”

再后来——

没有再后来了,他根本没指望这个有点蠢的小不点能做什么。

她见到有人被绑架,也不知道看看附近有没有歹徒;待在他身边废话了那么久,也不知道找东西给他简单包扎——她实在太小了,根本不靠谱。

她吓得腿软,还能过来确认他是否活着,已经出乎他的意料了。

所以他能从医院安全地醒过来,是他根本没想过的结局。

沈姒听完,很久都没缓过来劲儿。

佛珠下压着的那道很浅的疤痕,原来是这么来的。

她从前问过,他从不肯说。

“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们认识的事儿?”

“又不是什么很好的回忆,为什么要提?”齐晟语气很淡,“再说你那么小就看到这种血腥的画面,应该算童年阴影,不记得了应该算好事。”

“可我觉得,能帮到你就是有价值的回忆。”沈姒低了低声音,又觉得这话又歧义,“我不是说那段记忆很好啊,如果可以,我当然希望你没经历这些。我只是——”

只是很感激,当时能有机会救你,才没有在后来错过你。

“我知道。”齐晟沉声道。

沈姒正替他沉浸在低落的情绪里,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啊,”她奇怪地看向他,“既然我救过你,你最开始还对我那种态度?你有没有人性啊。”

“我一开始根本不知道是你。”齐晟轻轻一哂,捏了捏她的脸颊。

他在医院苏醒之后过问过她。

但家里人不太赞成他乱跑,也不希望他多一个意外出现的玩伴,只说送了对方一笔巨款,处理妥善,要他安心休养,别想这些有的没的。

年纪小时哪来那么多想法?

所以没有后续,只留下一块怀表,她放在他口袋里的怀表。什么“必须要寻到对方的执念”都是胡扯,他再感激对方,也只能想到家里人提到的巨额补偿,没再执着什么。

后来知道她救过自己,是在南城相见一年后,他让人调查她时发现的。

戏台上他看她跳鼓上舞,惊鸿一瞥,心生波澜,南城相见也的确有见色起意的成分在。那最开始算什么呢?可能真的算最卑劣的“玩玩而已”。

不过一年时间,新鲜感出乎意料的还在,他也没有预想中的生厌。

逐渐脱离掌控的感觉让他烦躁,就在他想结束掉这种致命关系时,他知道了她救过自己,很难不受影响。他也确实开始放任自己的感觉。

所以好感是因为救命之恩,爱不是。年纪太小了,哪来的一见钟情?

而且他当时已经处在昏迷状态了。

两天一夜滴水未进,他几乎奄奄一息,后来歹徒临走时划了他的手腕,血液在缓慢地往下流,这种精神折磨完全压过疼痛,他的思维完全混乱。

所以沈姒来时,他根本没看清她长相,听到她说话时,思考都艰难。

他只看清了一缕光。

模糊到出现虚影的视线里,一个小小的身影,推开了沉重的铁门。

一缕光从铁门缝隙里透过来,穿过腐朽而沉闷的空气,照亮了飘荡的万千尘埃。那一小团身影,瞧见血泊里的他时,吓得有些腿软,还是哆哆嗦嗦地朝他走过来,试图唤醒他。

“哥哥,我不会丢下你的。”

山林间天光放亮,雨后初霁。

他彻底昏迷的前一刻,灰黑色的云团逐渐被明光染上颜色,逐渐发白,而后金光万丈。林深间苍茫的浓雾被驱散,连绵的远山越来越清晰。

不管这到底该归属于哪种情感,能确定的一点是——

初初见你,我得以窥见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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