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天成地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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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一票纨绔都没声了。

“你算什么东西,”齐钊起身,卡着对方脖颈把人砸墙上了,咣咣几下,他看着对方额角都是血,眼底全是阴沉的戾气,“也配对我哥说三道四?”

没几个人敢拉架,在脾气上,齐钊绝对是圈子里最不好处的一个人。

直到快闹出人命了。

嘴碎的那个差点被齐钊丢进海里。

幸亏关键时刻,他那个宝贝妹妹给他打了个电话。也不知道这位小公主又看上了什么东西,说大哥不在,催着他回来,这事才叫停。

对,妹妹,亲妹妹。

说起来很诡异的一件事,齐晔和齐钊这俩人,竟然是妹控。

5

婚后第五年,有了齐初白。

小名齐灵。

前者取自“江云初白向春娇”,后者取自“恐天时之代序兮,耀灵晔而西征”,意思是这个女儿来得恰到好处,生得恰逢其时,前途光明万丈。

齐钊对齐晔和妹妹的名字连在一起表达了强烈不满,“果然一个家里,老二都是多余的,我是不是应该改个名叫齐耀?”

齐晔难得没就着这个局面落井下石,损他一顿,“我觉得就父亲对你我和初初的态度来看,我不配占这句诗。”

“……”

两人对视了一眼,难得达成了共识。

从某种角度而言,齐晔和齐钊都很怵自己的父亲。本身父亲对儿子来说,天生就有一种威严,可能来源于血脉关系,再者,齐晟这种脾气秉性,本来就带着上位者的气场和威压,过于摄人。

但是他俩的妹妹,就没有害怕的自觉,反而比他们的母亲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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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他们的妹妹特会走捷径。

两兄弟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满岁抓周。想当年,齐晔对眼前的东西都不感兴趣,目标非常明确,一手握了印章,一手摸上旁边的枪-支。

所有人都说齐晔说不定随了老爷子,将来必定有胆识有能力有气魄,印章和枪-支牢牢握在手里,就是军政一把抓的意思,前途不可限量。

齐钊握了钱财,也没差到哪儿去。

这种传统习俗,其实有点迷信,两兄弟没当一回事儿,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他们晚几年降生的妹妹,还能在这种事情上,玩出新花样。

齐初白对眼前的一切同样不感兴趣,等了她好半天,她扭过头来,一把抱住了自己父亲的膝盖,摇摇晃晃地往上跳了跳,“抱,初初要抱。”

年纪太小,个子也小,她往上跳的动作其实就是冒了冒头。

“抓完再抱。”齐晟半垂着视线看了两秒,回绝完,还是稍一俯身,将小不点捞进怀里,勾了下唇,“不喜欢玩儿?不喜欢就算了。”

“初初要,要爸爸。”

齐初白一手握着齐晟的手指尾,一手朝向齐老爷子,去够他的衣角,“和曾爷爷。”

好家伙。

此言一出,整个宴会厅都怔住了。

在他们这样的权贵世家,父亲和老爷子确实是最好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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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两兄弟相处这么多年,有个虽然有点心机,但总是看着乖乖软软的妹妹,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坏事。毕竟齐初白小时候真的嘴甜又可爱。

她太讨人喜欢了!

谁能拒绝自己有个会哄自己开心的妹妹呢?

又会撒娇,又很会磨人。

齐晔和齐钊犯错,一旦闹到自己父亲面前,那就是死路一条。但是齐初白小时候不会,某次作死在家里乱跑,阿姨都叫不住她,她砸碎了书房摆着的宋朝瓷器,还弄脏了她父亲的文件。

后来齐晟回来,看着满地狼籍,面色沉郁得像暴风雨来临前夕。

初白朝他跑过去,仰着小脸,抱着齐晟的膝盖不撒手,“爸爸。”

就喊了一句“爸爸”,小奶音。

可能软软糯糯的声音和无辜的眼神让齐晟气消了一半,不管他在旁人面前多么阴晴不定,狠戾阴鸷,在自己女儿面前还算好脾气,也没发作。

这事儿竟然就直接翻篇了。

而后齐晔和齐钊沉默地看着自己父亲给初白绑头发,难以置信。

初白漂亮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齐晟,等他一绑完发带,她钻进齐晟怀里,抱着蹭了蹭,声音软绵绵地,“爸爸,初初可以爱你99天哦。”

“为什么是99天?”齐晟摸了摸初白的脑袋,少见的温柔和耐性。

沈姒从外面进来,弯唇笑了笑,了然地解释了句,“她今天刚学到十位数,估计只知道99最大。”

小孩子的想法很纯粹。

当她很喜欢一个人,就想给对方最好的一切,虽然只是她认知范围内。

“你发现没有?初初真的好喜欢缠着你呢。”沈姒看着抱着齐晟不撒手的初白,轻叹了声,“她对我就完全没有这种热情。”

齐晟微妙地勾了下唇,什么也没说,只是放下初白,朝沈姒走过去。

“你吃醋?”他一手勾着她的腰身,低了低视线,薄光之下太眸色沉静,却让人不可抑制地心惊肉跳。

“别闹,她还看着呢。”沈姒躲了下,避开他俯身而下的吻。

“宝宝,不想吗?”齐晟嗓音又低又哑。

初白还以为这一句“宝宝”是在叫她,在不远处着急地跳了跳,“初初想,爸爸,宝宝在这里,在这里。”

真正的“宝宝”本人哑然失笑。

“好了,”沈姒收敛了笑意,“我才没有某人那么幼稚,整天跟自己儿子争风吃醋,你哄哄初初吧,她该着急了。”

齐晟拨过沈姒的下巴,贴上她的颈侧,“她不重要,你更重要。”

沈姒轻喘了下,“回房间。”

虽然这话听着哪里怪怪的,但她确实吃他双标那一套。

这俗世如山,而他浪漫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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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晟对女儿的优待也就持续到上小学一年级,自此一视同仁。

沈姒还好奇过。

“她不小了,哄几岁就够了。”齐晟淡淡道,“齐家不养花瓶和废物。”

也对。

越是权势煊赫的家庭里,溺爱反而意味着不器重,尤其是女孩子。穷养儿富养女,说得好听是偏宠,说不好听,何尝不是一种对未来的发配和放逐。

6

又是一个新年。

今年除夕下了好大一场雪,整个四九城都堆砌在冰雪之中。

在城西住过的四合院里,沈姒无意间翻出来一本相册。她这才发现,从她高中跟了他开始,她好多细碎又杂乱的东西,他竟然都没让人处理掉,就这么放任着占掉了书房一大块空间。

沈姒心血来潮,待在收拾东西,整理出好多以前的痕迹。

一直到下午。

沈姒在地毯上蹲得有点发麻,忽然听到一道低冷沉缓的声音。

“你怎么待在这里?”

“就是翻到很多以前的东西,有点怀念,”沈姒笑了笑,朝他展开一副字,“你看,这是你第一次教我写字。”

她练过书法,不过他看不上眼。

跟在他身边的第一个除夕,他要回老宅,她其实有那么一点想留住他——那时候感情还没那么深,但她不想一个人过年——但又不乐意求他留下,自己一个人默不作声的写对联。

齐晟当时看了一眼,说了句“不好”。

沈姒本来就因为他要走不高兴,如今听到这么一句,撂下笔没说话。

“脾气那么冲?”

齐晟反倒罕见地没生气,淡淡地说了一声“过来”。

他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

可能是氛围太暧昧,也可能是这样的时光太让人有种岁月静好的错觉,以至于鬼事神差的,她竟然真的有点贪恋这样的相处时间。

【心怀热烈,藏于俗常。】

莫名的,卷轴上这下的这一句,很贴合当时的场面和意境。

“我还记得你当时没带私章,我硬拉着你盖了个心形。”沈姒翻给他看,“你当时还嫌弃我。”

右下角是两个拇指印。

分别是他和她的,一左一右,完美地叠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心形。

齐晟现在也嫌弃这种做法,“幼稚。”

沈姒轻哼了声,将零零碎碎地东西收回去。

在午后明朗却清冷的薄光里,两人的身影交错在了一起。

偶然抖落了一本日记,风一吹过,将纸页翻到后面有字的一张,纸张已经泛黄,不过上面的两行字并没有褪色。

“你什么时候写的?”沈姒认得出齐晟的字迹,有些诧异。

齐晟扫了一眼,意态轻慢,不太走心,“不记得了。”

沈姒正欲追问,身下一轻。

齐晟似乎等得没耐心了,从地上将她抱起来,“走了,回家过年。”

沈姒顺了他的意思“哦”了声。

-

多年之前,京大附中联赛的一个午后。

光线冶艳,穿过葱葱郁郁的树木枝叶和明净的玻璃窗,在教室内撒了一地斑斑驳驳的光点。

齐晟过来接沈姒时,沈姒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他不是个多体谅人的,没多少耐性,本来打算把她直接叫醒,结果听到她说了几句梦话,趴在桌子上低声啜泣,似乎在梦里,她都不安稳。

鬼使神差的,他对这个女孩心软了。

齐晟在她面前坐了一会儿,随手在她的本子上写了几行字,又觉得幼稚——他好像总是因为她,做一些根本不会做的事——想划掉时,沈姒在他面前醒转,迷迷蒙蒙地看着他,面颊上还挂着红印,有些慌乱和无措,“你怎么在这儿?”

那时候齐晟也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有点不耐烦似的,说了一句,“回家吧。”

一晃眼走过多少年,好像一切都没变。就像那泛黄纸页上的字迹:

纵有千古,横有八荒。

前程似海,来日方长。

我愿共你一生春秋晦朔,爱意无边,于红尘中做你的共犯与同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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