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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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养胖几个月,瘦身几百年,也许是超凡的体质自动把脂肪认定成了“巅峰体态”的一部分,导致他想瘦下来比什么都困难,坚持了大半年,也就是刚刚瘦到低头勉强能看到脚尖的地步。

十一岁的生辰来临的时候,嘴硬心软的小白还是下厨做了一桌菜,李慕雪把园林里的仆从都放了假,美滋滋地转着圈儿走到外院小楼,那地方原本的功能是藏书,因为吃饭的地方太大了,索性就改在小楼。

李慕雪的胳膊底下夹着一卷报纸,在这个时代,报纸属于主流读物,大部分都由各主城的世家发行投放到周边地域,也有半年一期的大报,是由二十多个世家联合发行的报纸,报道半年内发生的大事,头条花边一般由妖孽们的各种事迹组成。

例如李慕雪的麒麟宴就上了去年下半年的联合报,下半年的头条则是南家重金收购传奇药物回天丹为大小姐治病,却还是落下了许多并发病症,此外还有雪阳城李家妖孽离家游历,李家二爷找回了失踪已久的儿子,仗着李家没有参与报纸的发行,还大大八卦了一下李小白和李雪风这对真假贵公子迥异的命运。

李慕雪这位传奇妖孽,新晋超凡对李小白的感情也是大书特书,甚至他眉间的共生印迹也被人拿出来反复咂摸,在报纸的宣传下,李小白此人已经以区区十岁稚龄成功挤掉大陆公认的许多美人,跻身全大陆最想一窥真容的美人榜,排行第九。

世家的报纸已经如此不正经,各城发行的小报就更是花样百出,半年报虽然遍地瓜田,信息量大,连许多普通人都是期期必看,但受限于大陆面积,只能半年一瓜,而主城小报多是月刊,甚至有半月刊,报纸在普通人里的订阅量相当大,还有小世家单独发行一些不入流小报,也能挣着不少钱。

江渚城人口众多,光是附近有影响力的报纸就不下五家,还有两家销售量力压主城报,李慕雪不大喜欢那些花边新闻情来爱去,最喜欢的是是小说报。

然而他今天夹着报纸回家却不是因为喜欢看,李慕雪刚到外院,还没进去就看到桌子摆在小楼前,已经有几样菜放在桌上了,距离小楼不远有个专门的小灶间,自从他开始减肥,小白就很少进去了,这会儿从小灶间的屋顶烟囱上传来的分明是炊烟。

李慕雪那张温润公子的面具顿时笑开了花,他也知道小白不喜欢面具,索性仆从都放了假,他就把面具摘下放在一边,把手里的报纸端端正正地放在了桌上。

没过多久,张小白就端着一碗红烧猪脚走了出来,然后又回去端菜了。

李慕雪高高翘着的一头白毛顿时耷拉了下来。

菜是两个人的分量,哪怕李慕雪可以一次性吃很多,张小白也没有多做,就算是红烧猪脚,也只烧了可怜巴巴的两个,张小白又端了两趟菜,最后一道是甜点,做得相当精致漂亮,李慕雪鼻子动了动,闻到一股甜甜的奶香气。

张小白沉稳地给李慕雪分了一双筷子,说道:“这是……魔族的甜食,叫奶油蛋糕,我也是第一次做,没有趁手的厨具,蛋糕是蒸出来的,也许没那么松软。”

传承记忆里的东西并不详细,张小白研究了一个早上才勉强做出了个样子来,李慕雪好奇地用筷子夹了一朵奶油花,入口是甜滋滋的奶香气,奶油特有的滑腻顿时在唇齿间化开,仿佛吃了一口半凝实的牛乳,一点都不腥,细细品味能尝到一点柑橘的滋味,正是这一点酸中和了甜腻的口感。

李慕雪看着奶油蛋糕,奶油蛋糕也看着他,那繁复华丽的奶油花!那层层叠叠的夹心糕身!那分量沉手的完美体重!十一岁的生辰这天,新晋超凡李慕雪找到了自己的一生所爱!

张小白只是象征性地吃了一点,他对世上所有美味都抱着最大的善意,唯独对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不感兴趣,只享受一个制作的过程。

李慕雪放开了肚皮,把小白只吃了两块的蛋糕一口不剩地全部吃光,甚至还谨慎地用勺子刮干净了盘底的一点奶油底。

说实话,张小白总怀疑自家这个兄弟上辈子也许是什么饿死鬼,这辈子才会珍惜食物到这样的地步……如果告诉他为了做出一个完美的成品,他一早上做废了四个蛋糕,也许慕雪会哭出来的吧。

吃完了新欢奶油蛋糕,李慕雪舔了舔勺子,重新把目光放在旧爱红烧猪脚身上,只要实力足够,李超凡就不是负心郎,他选择全都要。

吃东西就是这么一回事,有个吃得很香的人坐在一起,哪怕本来没什么胃口都会被带动起来,张小白吃饭很有自己的节奏,前一口是荤的,下一口就是素的,两口素菜一口荤菜,之后一定要喝一口汤,这也不是什么礼节,是他自己的习惯。

等到李慕雪腆着肚子去收拾碗筷的时候,他才从好不容易混到的一顿美味里反应过来,连忙把之前夹在胳膊里带回来的报纸拿给张小白,却不说话,脸上带着点骄傲的笑容。

张小白还以为是让他饭后消遣,顺手接过来,是江渚美文报,江渚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报,顾名思义是小说报纸,从来不刊登新闻花边,李慕雪特意把一个新小说的开头那张放在了前面,张小白一看就明白了,那小说的作者是慕白公子。

李慕雪的慕,小白的白。

李慕雪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个起名废,相反他觉得能想出这样的笔名实在是他天纵奇才的缘故,张小白叹了一口气,没抱什么期待地去看小说内容,却结结实实地被惊了一下。

这小说的主人公出场时仅有八岁,父母是受雇于世家的炼气士,开篇便是世家为重病的小姐寻药,父母接连死在寻药途中,主角就成了孤儿,更恼人的是那世家对主角并不好,主角只能去做仆役一流的事情,一年后检测资质又被断言此生不可能成为炼气士,主角精神恍惚之下得罪了世家的少爷,在一个暴雨天被扫地出门……

这时代的小说张小白也看过一些,要么讲的是术法师或者强大的炼气士的故事,要么是世家之间的风花雪月,还有一些普通人和世家公子小姐的情爱故事,像这样开篇就惨到父母双亡,连寄人篱下都不能够的小说,张小白还是头一回看到。

更神奇的是,他竟然一点都没有放下报纸的念头,反而为主角的遭遇揪心起来,几张薄薄的报纸翻到头,故事定格在主角茫然之间进入了世家斗兽的场地一节。

张小白长出一口气,回头细看才发觉这小说文笔极为通顺,一口气看下来毫不滞塞,显然是个相当成熟的故事了。

他放下报纸,有些惊奇地看着李慕雪,还没说话,李慕雪嘿嘿一笑,说道:“后面是他进入斗兽场之后发现了罕见的复古血脉,觉醒成为兽王,脚踏世家,为父母复仇,最后和挚友纵横大陆的故事。”

张小白……了一下,但不得不说,虽然是剧透,看过那样悲惨的开篇,他已经下意识地想要看接下来主角翻身的情节了。

李慕雪的嘚瑟不止于此,他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钱袋子,里面装的是满满的一袋银币,大陆通用,放在以前,他得狩猎好几天才能卖出这么多钱。

这其实也有原因,李慕雪的猎物大多都是珍贵的强大巨兽,但他是流动贩卖的,这种散户很不受收购点的欢迎,想要拿到合理的价钱就得加入当地的主城世家,但李慕雪和张小白谁都不懂这里头的弯弯绕,还以为猎物本身就值这么个价,毕竟李慕雪打猎的时候也没怎么费力气。

李慕雪拿出的银币自然就是他的稿酬了,江渚繁华,物价也高,很多外地的文手甚至会远远托人寄送文稿来,希望能在江渚过稿,像李慕雪这样的新手就能直接刊登上报的是极少数。

李慕雪把钱袋子给张小白挂上,被挤得有些像是睁不开的金眸弯弯的,看上去又胖又可爱,“报行的人说我写得很好,给我一等文手的待遇,小白你就不要担心啦,以后我挣了钱都给你,咱们堆一个银币山好不好?”

张小白摸了摸腰间的钱袋子,不知为何觉得这话有些奇怪,但他没有多想,认真地点点头。

其实从定居起,张小白就有些隐隐的忧愁,他们的钱在买下这座大园林之后剩下的不多,上上下下有百多名仆役要支出,总是打猎也不现实,他甚至都打算在城里转一转,开个酒楼饭馆什么的了,没想到他从未说出口的隐忧也会被慕雪察觉,甚至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找到了安全又稳定的挣钱渠道。

从今天起,才是真正在这个城里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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