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第 12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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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持誉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世界的善意,  竟然是来自一只妖怪。

        这个魔王住在一个叫做望霞洞的地方,手底下有一些替他干活的劳工。

        但他是特殊的,他可以不用劳动,  吃饱穿暖,  安静养伤。

        魔王还让他做监工,坐在树荫下,监视其他人劳作,  总之,  一切的安排,  无不昭示着他在魔王心目中的地位非比寻常。

        袁持誉依靠着树干,享受着微风拂面的惬意,  目不转睛的看着水田中的苦力。

        “那家伙真奇怪,  不声不响的,  是活人么。”

        “像一块木头。”

        其他人的议论传到了他耳中。

        袁持誉心中毫无波动,好像被谈论的是别人。

        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回事,  好像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感到十分疏离,  看什么都像隔着一层纱,不真切。

        为什么其他人的喜怒哀乐都那么明显呢?

        人真的能体验到那么浓烈的情感吗?

        他好像不具备这个能力,  就算同门师姐和师兄要杀他,他虽然也不甘,  但要说到以血还血的程度,  则远远达不到。

        当然,  这样的他,也不会讨人喜欢。

        就连父母和兄弟都不待见他,  将他远远的送来了傲来国的五鼎门拜师修仙。

        坏运气使然,  他进入了一个风气糟糕的门派,  险些丢了性命,是魔王救了他。

        还不止一次。

        甚至还拿出了他的妖丹救自己。

        原来,被人善待是这种感觉。

        他心里也萌生了一个念头,他要知恩图报,把自己体内的法宝送给这个魔王。

        取出法宝之前,他需要把伤势养好,魔王更是不让他做任何重活,连烤肉都不用,只负责吃就好了。

        放眼整个望霞洞,好像不用劳作的,只有魔王自己和他了。

        他在他这里是特殊的。

        袁持誉第一次冒出一个念头,如果一直能这么特殊就好了。

        死养伤这段日子,他没来由的开始琢磨一件事,他是个什么妖怪呢,又叫什么名字?

        他慢慢的意识到,他这个行为叫做好奇。

        他以前其实不太懂这个词的意思,因为整个世界什么样子,他并不关心,就算明天天下人都死光,世界毁灭,他也没有任何感觉。

        但现在不一样,他想更了解他一点,至于了解了有什么用,他也不知道,但就是想。

        袁持誉觉得他应该是个走兽成精,因为他每天都要午睡,且很多时候,会超时睡到太阳快下山才起来。

        他睡觉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没多久,他有了机会,山下来了一个吹锣打鼓的队伍,豹子精叫他去唤醒大王。

        走进魔王的卧房,他看到他侧卧着睡得正香,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人类。

        他之前说他超凶,周围的人也好像很怕他。

        但他完全感觉不到,甚至和他在一起,觉得更安心。

        他推了几次,将魔王唤醒了,对方午觉被打扰,看起来愠怒十足,一把就揪住了他衣襟,就要发火。

        袁持誉肩膀的伤口未愈,明显感觉到了疼痛,但他还没来得及表现出来,魔王似乎就察觉到了他的疼痛,先放了手,表情也平静了几分。

        袁持誉意识到了这件事,他想知道魔王是不是已经生气了,但因为看到是他,所以选择了隐忍不发火。

        “你不生我的气吗?”

        “你希望我生气吗?”

        “不希望。”永远不希望他生他的气。

        但袁持誉也明白,他说不出讨喜的话,所以多数时候,非必要的情况下,他选择闭口不言。

        不说,总比说错强。

        但就是这样,魔王似乎还是不太待见他的言辞,经常盯着他抿紧嘴唇,一副无语想要打人的样子。

        可就是这样,他也从来有打过他。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身体内有法宝还未取出的关系。

        脑海里冒出这样的念头,连他自己都是一震,这就叫做“患得患失”吗?他好像又体会到了一个新词。

        “所以,等法宝取出来了,你还会对我这么好吗?”

        “放心吧,总不会吃了你的。”

        看袁持誉知道,他是只好妖怪,一直也不吃人。但奇怪的是,又期盼他是只坏妖怪,吃其他人,却不吃自己。

        取出法宝的过程并不顺利,哪怕是强大的妖怪对上法宝,也没有胜算。

        金角银角仗着法宝葫芦,一直追杀他们,好在这望霞洞的魔王十分强大,几次将他救了出来,一直在保护他。

        可惜,最后还是中了金角银角老母亲的阴招,袁持誉失去了知觉,他觉得,这一次他应该死定了。

        等再恢复意识,他听到这魔王正愤怒的要替他报仇。

        果然,他在他眼中是特殊的,并不是普通的人类。

        袁持誉又体会了一种叫做“感动”的情感,原来自己死后,是有人会伤心难过到想为他报仇的。

        同时,他不由自主的说出了一句话:“我还活着。”

        后来,他慢慢琢磨明白,这种感情叫做“担心”,他不想让对方为他难过。

        只不过,当他说出他还活着之后,对方的表情疑惑多过高兴。

        似乎在问,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袁持誉清晰的感觉到他自己的心情不那么美好,而后来这魔王一口一个“给他养老送终”,他就更不喜欢了,心情更是直跌谷底。

        而魔王似乎一点都没意识到,关注骨节鞭法宝多于关注他。

        法宝取出来了,他对他还是很好,但形式并不是他想要的。

        可他想要什么,他说不清楚,而且眼下,他需要弄懂一件事,他到底是谁?

        为什么他的皮肤受了外伤,可以迅速痊愈不留痕迹,连力气也比以前大了许多。

        袁持誉提议回一趟老家,魔王心情不错,没有半点犹豫的就答应了。

        那个家很糟心,但却可能有他身世的真相,还是回去了。

        在魔王的帮助下,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原来他和这个家没半点关系,他是天地孕育的,在这个世界上严格来说,没有一个亲人。

        他以后该何去何从呢?

        然后魔王又老生常谈了,说要给他养老送终云云,他不爱听。

        其实,他想和他在一起,他喜欢他。

        但是说不出口,因为据他观察,这魔王的确更爱开出来的法宝鞭子,对他的安排只是出于一种义务。

        好吧,魔王至少还愿意承担义务。

        不过,这天晚上,在他家喝多了的魔王露出了真身,原来他是只狮子精,有着两个圆溜溜的耳朵,睡着了,像一只乖巧的大猫。

        袁持誉一个没忍住,伸手将狮子毛绒绒脑袋好一顿摩挲。

        魔王说得不对,他真的一点不凶,反倒很温顺。

        第二天,魔王醒来了,完全没发现暴露了真身,还一副家长式的模样,要为他寻找以后的归宿。

        最后魔王决定带他一个叫斜月三星洞的地方,拜菩提祖师求艺。

        袁持誉知道,一旦他拜师入学了,短时间内就很难再见到这个魔王了。

        因为他惦记的是他在望霞洞的产业和小妖,对他的安排更像是报答他赠予他的法宝的人情。

        分别前,他知道他叫做施铮,这是他们关系中难得的进步。

        “你会再来看我吗?”

        “应该会。”

        “什么时候?”

        “看心情。”

        他点破真相,“你心情好的时候想不起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见我。”

        其实他也不想说这种话,免得施铮觉得他阴阳怪气,不好相处,以后更不来看他了。

        但他实在忍不住内心的失望,再难听的他,他心里也有,但都忍着没说出口。

        “你还挺了解我的。”施铮笑道。

        袁持誉觉得自己已经在谷底的心又往下沉了沉。他以前觉得他自己是没心没肺的,但是施铮的心肺似乎也不多的样子。

        施铮走了之后,袁持誉便在菩提祖师的斜月三星洞学习。

        说来奇怪,他以前在五鼎门连简单的法术学起来都吃力,但死过一会之后,如同封印被解除了一般,他学什么都学得极快。

        而且菩提祖师此人,哪怕是他这种小人物也能感觉到他的修为的强大。

        袁持誉的第一次试炼,便是回五鼎门报仇,对他来说实在太简单了,甚至都没当回事,去之前还特意去餐馆点了烤羊,报完仇,羊也烤好了,然后去见施铮,给他送过去。

        施铮会喜欢的吧,他是狮子精,喜欢吃肉。

        袁持誉猜测的不错,施铮最关心的是他的产业,也在积极为未来打算,目前看来,他的未来没有他。

        但袁持誉的未来计划里,却有他。

        他希望保护他,让身为妖怪的他,不再过担惊受怕的日子。

        要实现这一点,得有相应的实力。

        袁持誉不知道自己具不具备这个能力,最好能找机会测试一下,幸运的是,镇元子提供了这个机会。

        他居然想抓走施铮关在五庄观里当观赏兽,菩提祖师告诉他这个消息后,他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及时阻止了镇元子的恶行。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打败镇元子,叫他给跑了,看来他还得继续修行。

        赶走了镇元子,施铮看起来很高兴,看他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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