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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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哥担柴林间过

渴饮涧水饿食果

草履疾风赛老猿

千钧负肩似驼禾

地床天被林中卧

山神地仙皆称伙

世间逍遥何处寻

踏雾披风清云阁

……

诗曲悠悠,随风四处飘荡,空山旷野,竟好像有无数歌者在吟诵。歌者嗓音时而豁亮、时而绵绵悠长,似裹携阵阵山风从远处来,又转瞬从耳旁掠过。

我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一处青石铺设的小道上,环顾四周,林木茂盛,满目青翠,薄雾缭绕,禽兽声此起彼伏。刚想抬步,“咯咯咯…"一串清脆笑语传来,就见前方薄雾似门帘般掀开一条缝隙来,雾中探出一个十五六的俊秀女孩,浑身着白衣,腰系紫色丝绦,足蹬草履,头挽双髻,耳后梳两缕青丝垂于胸前。她脸似鹅仔,面如桃花,柳眉杏目,唇红齿白。见她肩担青竹扁担,扁担那头竟是一头老猴,腰围藤草,浑身墨黑,头顶一道白毛迎风招摇,抓耳挠腮,人立行走。俩个担着一捆柴火,咿咿呀呀奔下而来。

我愕然然闪在一边,女孩如影似风已过去了身后,老猴似要回头张望,前面飘来嗔语,"毛儿,走快些,莫惊扰他…"。我想说话,但还未张口,一人一猴,一白一黑已似化入绿色般,不见踪影。

我似梦非醒,似梦非梦,手掐大腿,竟也疼得咧嘴。

梦若成真,真又何物?

我来到女孩显身处,薄雾似垂帘般挂在身前,无风而自动,微波翻滚。我把手指慢慢探入雾中,只觉凉气习习,很是舒爽。闭眼进入雾内,一股沁气瞬时游走全身,洗刷五藏六腑,周身有说不出的舒爽。我睁开眼,豁然一亮,前方青山绵绵,草木郁郁葱葱,山涧水曲曲弯弯绕山而行,白鹤锦鸡啄食桧柏野花之间。山腰处有数间草屋,屋顶炊烟袅袅,屋旁栽有百十株青竹,屋前空地几只芦花鸡刨食不止,一只黄狗慵懒地趴在门口晒着太阳,土墙上挂满玉米,辣椒等田里作物。

我指尖捻起一撮泥土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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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鼻下,土腥中似混有一股异香。“世外田园",还未及唏嘘感叹,就觉有人拍我后背,转身不见一人,却发现雾气全消,来时的小路也消逝不见了。眼前青山绿水,别有一番景象。旋又回身,兀得一暗,眼门前凭空垂下一个毛茸茸玩意,长有五官,金眸翻鼻,大耳招风,呲牙咧嘴,叽叽咕咕叫个不停。我立时骇得想要一拳过去,可却又像封印般动弹不得,脑筋突突直蹦,胸口里像有人擂鼓一般……

“毛儿,又唬人,招打…”

喝斥间毛茸玩意倐闪不见,我还未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啪…"一物过来正中眉心,我便再也坚持不住,天混地暗,向后翻倒……

梦,有美梦和噩梦。而区别它们的最终标准在于梦结束于欢愉还是恐惧?毫无疑问,我做的是噩梦。滚落在沙发下的靠垫拯救了我的脑袋。我索性不忙起身,躺在地板上,摸着茶几上的烟,点着了,深吸一口,醇厚的焦香直冲脑顶。眼睛扫过墙上的挂钟,五点了,不知不觉睡了有二个小时。

我爬起身,掐灭了烟头,走进浴室。站在镜子前,我看着里面脸色略显苍白的青年,黑澈的瞳孔泛着些许惊恐的余色,嘴唇微微青紫。梦境虚幻,可又感觉真实,我手抚着额头,眉心处还觉有点疼痛,感觉有点晕。我把脸整个浸没在水盆里,清凉的水使晕旋的脑袋慢慢清醒过来……

我忘了是第几次进入这个梦境,可我感觉就像回到许久未回的故里——那山,那水,那歌,那猴,那白衣女孩,所有的一切在我脑海中回绕,一圈又一圈·····

哦,对了,我还没做自我介绍,我叫吴庸——中庸之道的庸。每次跟别人自我介绍的时候,我都会加上这句后缀,管他知不知道什么是“中庸”。听我父亲说,我的名字还是他的爷爷,也就是我的太爷爷取的。

那是二十四年前五月的下旬······

我爷爷凑到正半躺在天井竹塌上晒太阳的太爷爷跟前,大声说:“爹,重孙!您添个重孙",太爷爷眯缝着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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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浊的老眼,笑呵呵地瞧着对面屋檐说:"祥瑞…白燕…好啊…",而爷爷寻着目光看去,就见有只灰色鸟儿停在屋檐上,“喳"的一声,振翅飞了。

“白燕者,师旷时衔丹书来至也…"太爷爷喃喃自语道,"啥?…啥是白燕…?"爷爷没听明白,太爷爷哼的一声,"孺子不可教也…自小不读圣贤之书,怎明白‘白燕’为何物…咳咳……”太爷爷原是个私塾先生,还取过晚清的秀才功名,自小熟读四书五经,在他眼里万事唯只有读书好,而长儿,我爷爷却经商弃学,在当地开了一家茶楼,名叫“善堂”。茶楼地处闹市,五乡四邻赶场办事的都喜欢到这里喝茶,生意还算红火。解放后,公私合营,就做了国营早夜店(杂货店,主要卖油盐糖果一类的)的经理,大小也是一个官,太爷爷却颇不以为然,现在见儿子竟不懂“白燕”,不由得直摇头叹息,爷爷讪讪地赶忙告退。

太爷爷捋着颌下雪白胡须,一手端起旁边的水烟,汩汩汩地吸上二口,然后惬意地吐出烟雾──青烟弥漫轻浮,掺和着太阳光生出圈圈氤氲,光晕中对面屋檐一只白燕晾翅梳羽,唧唧鸣叫……

我的名字自然由太爷爷取了。“吴庸,‘庸’者,中庸之道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据说当太爷爷摇头晃脑地取下这名时,旁边的爷爷和同样经商的父亲面面相觑,在他们看来“庸”是无能,不祥的字。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而我也成为这家里唯一一个能揪太爷爷胡须的人。

这一老一幼相差整整85岁,但却相处得其乐融融。

太爷爷有根黄花梨树根做的拐杖,但是他很少用它走路,更多时候是坐在天井里,铺有棉垫的竹榻上晒太阳,我则待在竹榻边的笼厢内。太爷爷曾说,耄耋之年,垂垂老矣,得此福儿续命也!他时常在我跟前放置一个小算盘和一支大狼毫,而我每每都抓起毛笔玩耍,百试百灵,也许在我眼里,狼毫跟白胡子没什么两样,这也许令太爷爷更喜欢我。

这样我也只给太爷爷续了三年的阳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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