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行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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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蒙古牧民需要参加三年一届的那达慕大会,经过辛苦的奋斗,才得以进入北京,成为大内侍卫。

  而只要是台吉以上的蒙古贵族,就能举荐子弟入京,成为侍卫,虽然不是御前侍卫,但这份资历也不容小觑。

  而郡王一级,子弟直接入直御前,与那些公侯勋贵一起值守,成为皇帝身份的亲近之人。

  为了这一天,巴特雅日夜训练,再加上天赋异禀,才勉强站到同一起跑线。

  “你家是几等台吉?”巴特雅感觉喉咙有些干。

  “一等台吉!”哲布随口道:“朝廷一年也就给两百块,铁羊钱也不过一千来块,没多大意思!”

  “这次回去继承爵位,我再回来找你喝酒,在北京城也只有你对我胃口!”

  说完,他叹了口气:“这次回来,我指定要在京城买个宅子住着,察哈尔比京城差远了。”

  “朝廷怎么不发个宅子啊!”

  “家里我做主,指定要买个大宅子,到时候你来我家借住,到时候天天喝酒!”

  言罢,哲布就大摇大摆地离去。

  巴特雅送至门口,就见两个仆从恭敬地候立着。

  对于台吉的排场,巴特雅极其羡慕。

  在草原上,贵族分三等,塔布囊、台吉、汗王。

  塔布囊指的是千帐以下的贵族,一千帐至三千帐之间为台吉,三千帐之上为汗王。

  台吉又分三等,享有的特权比塔布囊强多了。

  据他所知,察哈尔的塔布囊有百来家,而台吉只有二十来家,汗王更是只有察哈尔郡王和北海郡王。

  “我何时也能成为贵族?”

  巴特雅目送其离去,忍不住呢喃道。

  大内侍卫的满足感,立马就消散了。

  “嘿,去藩国啊!”

  这时,同院的侍卫跑过来,轻笑道:“朝廷如今建功立业极难,军功都在藩国处,到时候咱们一起报名。”

  “只要不怕吃苦,捞个男爵,子爵算什么?”

  巴特雅回过头:“能不能封草原的爵?”

  “你想得美!”男人大笑道:“就凭你是蒙古人?”

  “草原的爵位是世袭不变的,既不会增也不会减,毕竟人家是带着部落归降的。”

  “咱们封爵,只是沿着五等爵跑!”

  “唉!”巴特雅地叹了口气。

  “这太平时节,没有战争的话,只能在边疆煎熬咯!”男人继续道。

  “是啊,天下太平了,对咱们武夫来说就难了!”另一人也走过来,叹了口气。

  这边哲布拜别完好友后,乘着马车离开了北京城。

  来时他带着六匹马,两个随从,归去时只有一匹马,两头骡子,一辆马车。

  京城的物价太贵,马吃得比人还好,马厩也是稀罕物,他实在伺候不起,只能变卖换成骡子了。

  “少爷,这骡子能到察哈尔吗?”

  “放心,骡子吃苦耐劳,没马那么精贵。”

  两个随从架着骡车,载着行礼,跟在马车后,沿着官道而行。

  如今是太平盛世,又是京畿所在,官道上人来车往,可谓是极其热闹繁忙,驿站旁的客栈几乎是人满为患。

  三人足足走了半个月,才抵达了察哈尔。

  随着察哈尔汉化的加快,城池也在增加,由赤峰,承德、宽河、平泉,大宁、黑城、朝阳、巴林、滦平九县,汉民数量突破了七十万。

  直隶的汉人不断北上,开垦了数万顷的耕地,可以说让这片曾经察哈尔的王帐游牧所在,变成了内陆州县。

  文教上,在绍武十九年出了一个同进士后,去年,也就是绍武二十二年,又出了两名同进士。

  对于察哈尔来说,可谓是意外之喜。

  这反而更加促进了文风的盛行。

  哲布一路走来,逢见乡镇,几乎都能看到私塾的身影,朗朗的读书声让他有些恍惚。

  仿佛这里依旧是内地。

  而辽阔的草原,只要把他带回了现实。

  “少爷,这些汉人们就喜欢读书!”随从不屑道:“到时候只能任人欺负。”

  “骑马射箭才是真正的汉子。”

  哲布则摇摇头,苦笑道:“错了,察哈尔如今也是太平了,读书比骑马有用!”

  见后者不解,他对于这个从小的伴当倒是有热心:“那达慕大会三年一次,一次才三百人,但没有举人,秀才,考不上还是老样子。”

  “而读书则不同,童生就变了,秀才是大变,比那达慕大会的机会多太多。”

  “回去让儿子读书吧!”

  去了一趟京城,他再也没有以往那样井底观天了,见识到了这个大明朝廷的运行,以及那庞大的权力结构,他深刻的意识到科举的重要性。

  那达慕大会?不过是丢给他们这群蒙人的骨头,给予希望,不让造反罢了。

  就算是如今声势渐起的武举,也不过是陪衬。

  虽然家产距离承德还有八十余里,但他却先去了承德,找到了县衙。

  作为贵族,他的继承权并非是家族同意就行了,而是需要朝廷的盖章见证。

  嫡长子继承制,贯穿了察哈尔十几年,已经渐渐的成为了习俗,受到大家一致认可。

  他的家就在承德,城内的舒适带走了贵族们的心,但家产却在草原上等待继承。

  这也是随着铁羊千施行多年后的特色。

  抵达草原时,数十名家仆跪地行礼,然后在管家和官府,以及附近平民的见证下,他继承了这里的土地和牛羊。

  “老爷,我们家的草地有十二万亩,养着三千头羊和一百头牛,以及五十匹马。”

  管家骄傲给哲布介绍着:“二十八名家仆在放牧,崽子们长得很快,没有被狼叼走一只。”

  “卖羊毛,牛羊一年能赚多少?”

  哲布嗅着羊粪牛粪味,忍不住蹙眉,直接问道。

  “羊一块钱一只,秋天得卖上三百来只老弱,牛是五块钱,一年卖十来头,马是十块钱,卖五六头,羊毛倒是十文一斤,一年能卖上两万来斤呢……”

  “过冬有青贮倒是死不了几头”

  管家细细且繁琐地说着,最后说出来一个数字:

  “大概五百来块!”

  “去掉那些放牧的月钱,老爷您能收四百块!”

  “四百!”哲布凝神,吸了一口凉气。

  十二万亩草地,这要是换成耕地,起码得翻一百倍,一年赚三四万块应该很容易。

  “紫云英知道吗?”

  “老爷,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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