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血色福地,万丈红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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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原地想着发呆,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不敢动弹,在短短的三个时辰之内,仿佛见到了世事沧桑的演变和大自然无情的生杀予夺。

小九九好奇心大起,她对各种新奇物种比我的好奇心还大,好像对这一幕有些熟悉,并没太大担心的拉着我就要往里走,我还没能反应过来,“啵”的一声闯进了光幕。

眼前景色大变,这简直就是一个新世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都是红色的世界。眼前的这个世界殷红如血,却又泛着半透明的晶光。若不是确定这些猩红的颜色都是柔软之物,多少会感觉有些瘆人。远处此起彼伏的高大乔木高耸入云,从这些大树上都斜垂下很长的丝绸状红布条,与更远处的大树根部相连。整个陆地就好像是一个个顶着红盖头的新娘,让人觉得诡异无比。

还未等反应过来,一抹金黄色突然窜到眼前,几乎快贴到我脸上的一张布满皱纹的大笑脸,盯着我的脸看个不停。突然朝着我举起了一把大扫帚,他的动作之快,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在我的脸上扫来扫去。这疯老头边扫边说道:“你这脸也不干净,有灰,要扫,要扫。”

我还没来得及制止,对方就停下了动作,又看向了小妹。小妹一阵毛骨悚然,双手立刻捂脸。这疯老头又独自念叨道:“你不用扫,你不用扫!干净得很,从心到身的干净。本是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啊。”

我还未等做出反应,这老头风驰电掣般又跑得无影无踪。我大声地冲他喊:“老头儿,这是哪里啊?”也不见有任何回应。

突然发现,我们往后退去,竟然出不去了。小九九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道:“我也不知道,这里进得来,出不去啊。来都来了,咱们抓几只小虫虫也好啊。”我真的是一阵抓狂,也跟着挠起头来。

行吧,看着远处有一处人家,先去问问这是什么地方,希望不要有什么危险。毕竟这地方四处透露着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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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地上拈起一根这半透明如血殷红的丝,正是这种丝铺就了这殷红的血色世界。这根丝只有十分之一头发的粗细,但在我的拉扯下,仿佛有百根头发绑在一起的韧度。不但坚韧异常,我尝试着用火烧,用低温去冰冻,都不见有任何损坏。这还是只有一根,这要是拧成了麻绳样的粗细,甚至如远处树上拴着的瀑布般的匹练如瀑,得有多么的坚韧,又有什么东西能破坏它?

小九九也拈起了一根,说道:“这和蚕丝几乎是一样的,只是是红色的且更加有韧性,我用牙齿都咬不断,刀子割起来,就这么一根也要割很久,真的是大千世界,天财地宝无所不有。”

丢下这根红丝,我便和小九九继续往前走去。没有半里路,就看到一处略显浑浊的水洼,里面泡着一块猩红的血肉,还在汩汩地冒着泡,看得让人有些不舒服。

小九九却是十分好奇地挖了一块藏了起来。我看这东西无毒也没有其他异样,便没有拦她,但总是觉得这个水池子里的怪肉有蹊跷。

又往前走了一段,临近了一处比较粗壮的大树。这回便看得清楚了。这树上竟结了十几根仿佛被人编织过的蚕丝,连向了非常遥远之处的一棵高树上,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我吊在上面试了试,拿出匕首,在上面用力地划了划,一根都每段,我把功法催到极致,用力斩去,却也没斩断几根。我看着这小蛇粗细的绳子,心生忌惮,古语有云“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十根筷子牢牢抱成团”,这么粗细恐怕就有数千上万根,这东西用来干嘛?难道是用来捆人,做个捆仙绳真是不错,真的不知道谁有这闲心,去花这么大功夫编织这东西。

此时正值晌午时分,艳阳高照,我跃上枝头,寻找烟火人家。

极尽目力,发现了几处人家,却无炊烟袅袅。

小九九跟着攀上高树,学着我,顺着红色匹练,也体验了一把毫不费力,风驰电掣的滑翔感,小九九是干脆迟迟不愿意下来。

路上遇到一位垂钓老者,悠然自得。见到陌生人,也不防范,也不关心。

我俩赶至,向黄竹摇椅上的红袍老者问路。

老人问,客是从哪来,将要到哪去。我们说莫名闯入。

那老人仿佛早就料到是外来人,仿佛碍于礼节似的,多少提起了点精神,随身竟是携带了满满的一桌的酒席,蒸、煮、炒、涮,全是满满的精肉,说是难得外乡来客,吃了便去吧,他是礼节已尽。

我俩也不好多问,小九九还是忍不住问道,“请问老丈,家里做何营生?如此悠闲阔绰”

“没有营生啊,哈哈哈”,老丈此时反而抑制不住的爽朗大笑。

“外面来客皆有所不知,我们小胡国百姓全都不用做营生。附近的相邻的十数个村庄也是如此”

我和小九九十分意外,面面相觑。

老丈说道:“我们这里从来不为吃穿发愁,老天赐予了我们吃不完食物,用不完的穿着。”

看老人也是一心垂钓,怕惊了他的鱼,我俩简单吃吃便告辞离去。

然后看准方向,便又滑着那红色匹练朝着一户人家去了。

有这红色匹练确实方便,风驰电掣间,便到了一户人家。只见一个正值壮年的汉子,胖得有些冒油,就在那屋舍前的大槐树下纳凉。

我便上前施了一礼道:“请教阁下,这是哪里?”

对方打量着我们说道:“这里是洪恩福地的小胡国,看你这装束,非白非红,你们是外界人吧?我们这里好久没有外人来过了。其实你不该问这是哪里,你该问今夕是何年。”对方调笑到。

一时之间,我竟不知如何作答。对方热情而不失和善地站了起来,快请屋里坐吧,来了就不要走了,在我们这里生活多好。但听说以前来了个外乡人,隔了三十年带着几人又找回了我们这里,而他自己的样貌居然没多大变化,那个村里接待他的人却早已垂垂老矣,问了他才知道他们外面只过去了十年。于是,大家就说‘外面一日,小胡国三天’。”

听着这样的消息,便静待下文,便随着这汉子进了屋。

不一会儿工夫,这家人家的妇人就已备好了五菜一汤,每道菜都是整盆整盆的大菜,有红烧扣肉,有大块煮熟的手撕肉,有水煮肉,还有一盘桑叶炒肉,还有一盘黄澄澄的烤肉,还有一满篮的水果。

只见这户家庭被子是红的,窗户也是红的,我先是好奇地问道:“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界,而且这还刚进晌午,就要吃午饭吗?此时天气并不炎热,你们都不需要下地干活吗?”

夫妻俩人有些自豪地笑了起来,那妇人说道:“小哥初来此地便不知情,我们小胡国衣食无忧、旱涝保收,整个国家的人都不用做什么辛苦劳作。要我说,二位是有缘。来了此地,便不必回去了,留在这里享清福多好。

小九九问道:“姐姐,这铺天盖地的红绸缎是蚕丝吗?”

那妇人回道:“你这小家伙很有眼力,那是我们这里的天财地宝,只有我们小胡国才有的天蚕血丝,织成的布匹的匹练实在太美了,我们妇人们都叫它‘万丈红尘。’,你看到外面树上挂的,便都是我们的心血。”

小九九惊讶道:“这蚕丝怎么会有这么多?!你们不嫌碍事吗?”

妇人笑道:“你这小家伙!以前是有碍事过,传说在很久以前,刚开始得到这天蚕血丝,好多家里都是以此为贵,把它用来编成鲜红的绸缎。我们这里最多的就是织户和染坊,像我们身上这种白色的绸缎,都是染坊浸染大半年才搞出的名贵材料。后来这些天蚕宝宝的确太多了,真的有时会影响生活,走在路上,经常有人被绊倒。但是你们也知道,这血丝烧不坏、割不断,根本就难以破坏,为了不影响走路,只能收集起来集中堆放,可后来还是太多了。直到有聪明的人,把它用一种快速的编织方式都能编成绸缎,我们才把它一匹匹地堆在一起,用在各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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