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这些字我都会写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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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瞬才夸他把兔子给救了。

下一瞬就又想着吃掉它,吃吃吃,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吃。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苏夏不是没有心,只是过去的日子太过穷困,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两块肉。

肉就显得弥足珍贵。

在她的认知里,兔兔跟野猪,野鸡一样都是肉。

活着的时候好好养着,死了之后,就好好吃掉,一点都不能浪费。

或许未来的某一天,当吃肉可以随心所欲,温饱不再是问题的时候,她愿意为了兔兔的那一份可爱,而放弃吃掉它。

将兔子安顿好,苏夏跟它们玩了一会之后,又无聊到蹲在屋檐下叹气。

南宫瑾拿了一本书坐在边上看,被她的叹气声扰得连书都看不进去了。

有些无奈地放下书:“既然这么闲,你就学写字吧,就拿棍子在地上写,对着书本写。”

他要努力让蠢货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才行。

“去你大哥房里把上次那本千字文拿出来,虽然你都认识上面的字了,但是光认字,不会写字是不行的。

正好你的几个哥哥也闲着没事做,就让他们也一块学吧。”

苏夏不想学,写字很累的,手还会酸。

于是她没动。

南宫瑾一眼看穿她的想法:“你要是不学,我就不当你的童养夫了。”

这蠢货一直惦记着让他当她的童养夫,他可以勉为其难骗骗她。

果然,刚刚还不怎么想动的苏夏,一下子蹦起来。

“我马上就去拿书过来。”

八郎就在苏夏身边,诧异地抬起头。

自己刚刚听到什么了?

童养夫?瑾哥儿竟然要给妹妹当童养夫?

他们救他回来,给他吃的,给他穿的,还花银子给他治病,他竟然这么禽兽想跟他们抢妹妹?

八郎的目光仿佛快要把南宫瑾穿透一般。

南宫瑾自然注意到,他面不改色地说道:“你听错了。”

那话骗骗那个蠢货就算了,可不能让别人也误会他。

万一真被留下来当童养夫,他岂不是一辈子都不用过好日子了。

八郎放松下来,果然是听错了,他就知道瑾哥儿不会恩将仇报的。

“我去喊哥哥他们过来一起练字。”

很快,四郎六郎七郎九郎都过来了,苏夏也拿了千字文回来。

五郎已经把千字文学完,就没跟着过来,他拿着一小块木头不知道在削什么。

南宫瑾坐在轮椅上没法蹲下来,不好亲自教他们写字,就将是千字文翻开第一页,让苏夏他们几人轮流看第一个字。

看完再写出来。

四郎跟六郎之前就学过千字文,两人很快把第一个字写出来了。

八郎和九郎跟苏夏差不多,之前都停留在学自己名字,跟学家里人名字的阶段。

看完一拿起棍子准备写的时候,瞬间就忘记该写什么。

两人都举着棍子,抓着脑袋,动作一致得就跟双胞胎一样。

“你们四哥跟六哥都写对了,要是不会的话,可以看看他们写的。”

南宫瑾提示他们两人,两个都往四郎和六郎面前看过去,又一笔一划地跟着写。

千字文的第一个字是“天”字,两横一撇一捺,不难,八郎和九郎很快就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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