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借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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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青站在最高处,就能俯视整个未央宫,抬起头,就能看见高高在上的宣室阁楼。

这里是他最喜欢的位置。

在兰台往来的官吏经常抬头眺望这位凭栏眺望的年轻宫监,心中的羡慕之情难以言说。

从骑奴到侍中,这其中的难度犹如八十岁老叟徒步攀至泰山之顶。

也许,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

“侍中,茂陵有书信送来。”

卫青回头,看着面前的宫卒,送去一个暖心的微笑:“给我吧。”

宫卒递上竹简,急忙后退三步低着头等候吩咐。

“为何没有漆封?”卫青拿在手里检查一遍,挑了挑眉,盘问道。

“送信之人称此乃私信。”

“哦?本官可不记得在茂陵有熟人。”

卫青一拽捆绑竹简的细麻绳,哗啦一声,竹片应声展开。

一块从衣裳上裁下的麻布落到地上,上面写了几行密密麻麻的红字。

卫青捡起来,随手放在一边,先看竹简中的内容。

“茂陵亭牛马走谌洛再拜言:仲卿足下,雁门一别已有数日,近来可好?可否派人去匈奴之地侦查军臣与伊稚斜矛盾?”

“原来是那小子,为何突然给吾写信?不是已经给他封赏了嘛。”卫青怀着疑惑的心情接着往下看。

“吾闻早些年,兄长居于生父家中,被兄弟排挤、被父亲讨厌,活得不如奴仆,每日只能依靠放羊维持家中关系。后来,因家中虐待,兄长迫不得已离开家中,至平阳长公主府中做骑奴。

今小弟在茂陵乡临江里遇一人,其名‘猛’,亦遭遇父亲虐待,生活困苦。与兄长不同,其有妻儿,无法离家。猛为保护妻儿,此人动手杀父……小弟写信时,其已被小弟亲手逮捕。”

谌洛在文书中把猛的遭遇详细陈述,然后写明自己写信的原因。

“杀生父,按汉律,应枭首示众,然吾大汉亦有赎罪之法,下吏以为,猛虽有罪,但其父罪在先,猛罪可赎!按《二年律令·具律》:赎死,二金八两,下吏斗胆,欲向兄长借两万五千钱,作‘猛’赎罪之用。

借据已放在竹简中,以朱砂麻布撰写,待吾资财足够,愿连本带息赎回。”

竹简左下角“谌洛奉上”四个字格外瞩目。

“向吾借钱,为他人赎罪……这小子……”卫青抬头抚手笑了,“好久没有遇见这么有趣的人啦!”

“此人遭遇苦难,像吾!”

“此人愿以性命保护亲人,应彩!”

“以两万五千钱换重情重义之人,当值!”

卫青情不自禁拍拍手,慷锵有力地说了三句。

他作为皇帝的小舅子,并不缺钱。

刘彻每次高兴,都会赏赐千金,如今家中钱财早就堆满了府库。

区区二金八两,他还是拿得出来的。

卫青望着宫卒:“送信之人何在?”

“正在未央宫外等候。”

卫青拿起旁边案几上的毛笔,在一卷竹简上快速写了份文书,然后盖上自己的印章:“让他持吾手信到府中取钱吧。”

“诺。”

卫青看着离去宫卒的背影,微微一笑,捡起谌洛撰写的借据,看都没看,转身进兰台某个官署借了个火盆,丢进去一把火焚烧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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