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来到京城第二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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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京城的王芳斋总店是一座高二层的小楼,许是天色将晚的关系,此刻光顾王芳斋的客人并不多。

店里有不少手头无事的伙计,第一个认出沈清盛的却是施文清,他当初帮忙送完信后就照沈清盛信里的意思留在了王芳斋当小掌柜。

施文清一见到沈清盛和陆小凤就立马起身迎了上来。虽然现在已经算是一个生意人,但他还是一副书生打扮,头戴儒巾,身着襕衫,手中握着账本,乍一眼看去旁人还以为他爱好奇特,喜欢在脂粉店里读书,沈清盛也是看了好几眼后才确认他手中拿的的确是店里的账本。

“可算是等来公子了。”施文清一揖到地,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恭敬又不失亲近。

“无需多礼。”沈清盛伸手扶住他,“你在这里呆得可好?”

施文清又换了一个溢满感激之情的笑容,连声答道:“好好好,比在江湖上漂泊要好多了!”

“想必你也得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沈清盛又问。

施文清仔细地品了一会儿沈清盛的表情和语气后方小心地答道:“不错。比如我现在一眼扫过去,就能清楚地分辨出她们今天用的口脂究竟是绛红、朱红、嫣红还是杏红色。”

说到后一句的时候,施文清的神情不禁带了点骄傲,接着又听他道:“我这本事可是连王大掌柜都曾赞不绝口的,公子若是不信的话,可以现场考考我。”

沈清盛只笑着摇了摇头,便问了施文清另一个问题:“王方呢?”他刚进店时就扫视过一圈,却没见到王方的人影。

“王掌柜在二楼接待贵客。”施文清将“贵客”二字咬得有些重。

沈清盛哦了一声,又问:“贵客是男是女?”

这个问题很奇怪。按常理来说,光顾脂粉店的大部分都是女人,那么能被总掌柜当作贵客接待的自然也该是个女人。

施文清莫名地不敢再观察沈清盛的脸色,只恭敬地答道:“今天这位贵客是一个女人。”

“一个很美的女人。”施文清忍不住补充了一句。

“我知道了。”沈清盛点点头,不再追问,也没有要上楼的意思。

这时陆小凤已在店里转过一圈又回到了沈清盛身边,他的手上甚至还拿了两盒胭脂。

陆小凤见沈清盛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他,身子忽然抖了抖。

“你抖什么?”沈清盛的眼神变得更奇怪了一些。

陆小凤又伸手搓了搓胳膊,皱着脸解释道:“你不会以为我买这些是拿来给自己用的吧?”

“我怎么会这么想?”沈清盛的眼神还是很奇怪,他盯着陆小凤不解地问道,“我想的是,你难道就拿这两样东西当作是上我家做客的礼物?”

“什么?”陆小凤惊呼了一声,“上你家还要带礼物?”

沈清盛上下打量了陆小凤一会儿,方若有所思地说道:“是我想错了。”他不该对陆小凤产生那么高的期待。

“你怎么了?”沈清盛伸手拍拍陆小凤的肩。

陆小凤刚刚忽然怔了一下。

沈清盛顺着陆小凤的视线转身看去,楼梯上正缓缓走下来一个女人。

如施文清所言,这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美得令人仿佛置身于江南烟雨中,杨柳堆烟处,一片清冷空灵,如梦如幻。

沈清盛忽又转了回来,对着陆小凤说道:“我们走吧。”

“走?去哪儿?”

陆小凤终于回过神来,又问了沈清盛一句:“你问到路了吗?”

“我忘了。”他好像问了,又好像没问,或是问了后又忘了。

这个女人好奇怪,沈清盛忍不住想,她的眼睛好像会吸人魂魄,不小心看过一眼后,连自己在哪儿都快忘了。

“田姑娘请慢走。”眨眼间,王方已将这个奇怪的女人送出了店门。

王方穿着一身绯红色锦衣,满脸带笑地慢慢走到沈清盛身前,他身量不高,因此必须要抬着点头才能同沈清盛对视,看起来虽是处于下风,但许是在王芳斋里发号施令久了,他现在对着沈清盛说话时也不自觉地摆出了一身的威势,看起来颇能唬人。

只听他缓声说道:“田姑娘是店里的贵客,公子应该不会介意我先前的怠慢之处吧。”

“招待顾客本就是你的分内之事。”沈清盛没说介不介意,他只是淡淡扫过王方一眼,话锋忽然一转,语气也变得如寒冰一样冷硬,“但谁允许你穿绯红色衣服了?”

王森记的人穿绀色,王芳斋的人穿湛蓝色,这是王怜花当年定下的规矩。

“我......”王方刚一出声就觉得喉咙一痛,接着只听空中传来“刺啦”一声,他颈间的衣料便裂开许多细细小小的口子,王方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先是一阵寒意,后又有一阵湿热的刺痛感不间断地从颈部传来。

但王方却不敢低头去看。他在江湖上明明也算是一个一流高手,可如今站在沈清盛面前,王方甚至连动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沈清盛现在并没有在看他。

这种感觉令他无比憎恶,又无比熟悉。他花了几乎半生的时间想要摆脱,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此刻却瞬间被沈清盛打回原形。

终于,沈清盛出声了:“衣服既然破了,就赶紧去换一件,店里毕竟还有很多贵客在等着你亲自招待。”

“让我等不要紧,”沈清盛转过身,视线从王方的双手慢慢移到他的眼睛,见到他眼底流露出的惧意后忽然笑了一声,接着道,“但要让客人们等,后果可比这个严重多了。”

说完,他也不等王方的反应,只是叫了陆小凤一声:“我们走吧。”

陆小凤看看王方,又看看沈清盛,什么也没问,便跟着沈清盛一起走出了王芳斋。

等伙计报了一句“公子已经离开甜水巷”后王方才敢将双手从脖子上拿开。指间滑滑腻腻,入眼是一片刺目的红色,王方忽然一把抓过身边的伙计,双手不停地往他身上擦拭,形态已近乎疯魔:“什么破规矩,难道就许他王怜花一个人穿红色衣服?真不愧是王怜花的徒弟啊哈哈哈,师父当年就不讲道理,徒弟现在也跟着学......”

施文清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王方,看了一会儿后,他又转身慢慢走回柜台,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摇头感叹:“托公子的福,今天又学到一种新颜色。”锈红色,正是自王方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液的颜色。

走出甜水巷后,沈清盛忽然停了下来。

陆小凤只好跟着一起停下,口中问道:“你怎么了?”

沈清盛先是咳了两声,旋即又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在京城里呆的时间比我长,你知道骑云巷怎么走吗?”

“哈哈哈哈哈!”陆小凤忍不住发出一阵大笑。

笑过后,他却是严肃地答道:“我也不知道。”

“啊,”沈清盛迟疑道,“但现在再回王芳斋找人带路的话似乎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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