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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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循送洛知微到地下停车场,“你就别上去了,我最近都没有空闲,你也别来接我。”

洛知微接下来一周是高强度拍戏,自己想到都有些累了,可能是因为生理期的缘故,心里总是很疲惫。

“好,注意身体。”

洛知微以为她这样说了,季循就会过几天再来了,谁知道次日拍戏回来,推开房间门就闻到了浓浓的香味,是排骨汤的鲜味。

洛知微关上门往里走,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不过她基本上没有用过,在剧组买菜什么的都不方便,虽然会做却也懒得做,都是让酒店送上来或者点外卖。

洛知微还在想是谁,进去看了一眼,就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厨房,看起来厨房都比他小,他站的里面实在是有些滑稽。

“季循,你在干什么?”洛知微放下东西,也不进去,这小小的厨房已经容不下第二个人了。

“你回来了,我在煲汤,不过这边的用具不是很好用,厨房也偏小,要不然我给你换个房间?”

季循回头,有些憋屈,这个厨房小到蹲下来都有些困难,要是洛知微这样娇小的女孩还差不多适应,他这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确实是有些不方便。

“不要,你可以出来,我不喝汤,无事献殷勤,你来做什么?”

对于洛知微来说,这个房间已经挺不错了,之前做女配的时候,都是和别人共一个房间,六个人,四个人一个房间洛知微都住过,现在一个人一个房间,还有小厨房,有什么不好的。

“不要就不要吧,那我下次煲好再带过来,我看你最近挺累的,想给你补补营养,你先坐一会,很快就好了。”

季循也没介意现在洛知微说话带刺的,听习惯了反而觉得舒服,可能就是有毛病,现在好听的话,季循还不愿意听呢,就想听洛知微这带刺的话。

洛知微就坐在厨房边的小凳子上,看着季循的背影,“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了?”

两人分手的时候,季循可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做饭这件事情似乎离他很遥远,结果再见,他都已经会煲汤了。

“挺久了,一个住,不想点外卖,就自己学了,我还挺有天赋的,保证好喝。”

季循手下不乱,回答了洛知微的话,其实那是因为刚刚离开家的那段时间,根本不愿意接触别人,连点外卖也不愿意,可总不能饿死,就自己学了做菜,也没什么难度,锤炼了几年,手艺也不错了。

洛知微是个重感情的,送她多少名贵的东西,恐怕也不及给她煲一次汤,东西没有感情,可汤有。

季循觉得在外地做的汤不如在家里做的好吃,感觉家里的什么都好一点,如果不是因为季父的执拗,他又哪里愿意离家出走。

这样的小把戏,虽然感觉很爽,可其实一个人在外面,滋味并不好受,金钱没有感情,有再多也没什么意思。

“没毒死我就好了,我不求好喝。”洛知微并不希冀一个从小长在豪门望族的大少爷会做多好吃的饭,有些人,这辈子也没有进过厨房,还挺幸福的。

“真的好喝,以后我给你做饭,你就别下水了,伤手。”

季循早就想和洛知微说这个话了,可之前去洛知微家里,奶奶总是在厨房,奶奶看见季循就不自在,季循可不敢让老人家不自在。

洛知微没再说话,垂下眼看了看自己的手,和别的女艺人比起来,这双手的确是一点也不好看,不白/皙,不也是很光滑,指腹还有一层薄薄的老茧,不过这个也不是这几年才有的,是从小就有的。

以前洛知微和奶奶生活在农村,算的上是国家最贫困的地方,一直都是烧柴火,她从六七岁开始就和奶奶一起去山上砍柴,奶奶背大捆,她就背小捆,总之是一定要去的。

后来上学了,就下课之后去,家务活也是要干的,就这么长年累月的干活,怎么可能没有老茧。

她能读书还是因为国家政策好,不用一分钱就可以上学,要不然奶奶一个老人家,也没这么多钱供养她。

奶奶丈夫早亡,儿子和儿媳也出了意外去世了,一个老人家在山里,哪里有什么积蓄。

因为她和奶奶两个人相依为命,政府一直全免了学费直到初中毕业,而高中可以读书是因为洛知微的成绩,她用中考成绩换来的免费读书,每个月还补贴三百块钱。

大学除了一部分政府发的奖励金,剩下的就是贷款、助学金和奖学金之类的,所以在大学里,洛知微不仅仅成绩很好,工作还很拼命,一周打三四份工,有段时间奶奶生病了,她得寄钱回家,一天只吃一顿饭。

这就是她从小到大的人生,可以说有点惨了,不过对于洛知微来说,有这条命就可以了,她和奶奶非亲非故,如果不是奶奶收养了她,她现在早就不知道在哪里了,说不定骨血都已经被蚁虫咬蚀了。

奶奶捡到她之前的事情她已经不记得了,或许是因为年纪太小了,也或许是因为失忆了吧,反正也不重要了,洛知微还不是长了这么大,之前的事情她已经不去纠结了,以后好好赡养奶奶,抚养初一,这就够了。

季循回头就看见洛知微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只不过就这么看过去,总觉得洛知微身上笼罩着一层阴霾,就好像他无论如何也没有能力冲破阴霾去拥抱她,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自己塑造的王国,别人都是外人。

季循心里不是滋味,走了几步靠近她摸摸她的脑袋,“好了,可以喝了。”

季循不去问洛知微有什么事情,洛知微身上的事情多了去了,她不想说,季循怎么问也问不出来的。

“好啊。”洛知微也心情甚好的抬头,一点也看不出来刚才的寂寥。

季循盛好汤,放到小桌子上,“你先尝尝看,小心烫。”

洛知微看了一眼,是山药排骨汤,拿勺子尝了一下,味蕾被刺激到了,鲜香四溢,“味道还不错。”

“我就说了,我属于做饭的天才,以后你的三餐我包了。”季循得到洛知微的夸赞,笑的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

“你这是霸道总裁沦为煮夫?”洛知微低头尝着,这是第一次尝季循的手艺,却不会吃不惯,还挺好吃的。

“在你面前,我什么时候霸道总裁过?”季循蹲在洛知微面前,看看她吃,心里觉得舒服的很,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就觉得心里很踏实,她喜欢吃自己的手艺的感觉让他安心。

不是有句话说,想要留住男人的心,就要先留住男人的胃吗?现在他则是要反过来了,想要留住微微的心,那就先留住微微的胃。

“不记得了?”洛知微瞥了季循一眼,那眼神充满了记恨,“周禹的事情,还让我求你呢,你好大的架子。”

当时的事情,洛知微可还记得呢,那时候两人初见,对对方都多有误会,像是两只刺猬一样,一碰到一起就互相扎对方。

“额,这个,那是我的错,我错了,微微你原谅我这一回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季循的手扒在桌子一角,蹲在地上,露出一双眼睛眼巴巴的看着洛知微,看的洛知微撇开头,不去看他。

季循要是知道自己有和微微和好的一天,就是打死他也不会说那样的话,那是他也是在气头上,谁知道微微会秋后算账呀。

“不过,微微,你那时咬我也是真下重手啊,你看现在还有一个印子呢。”

之后十几天嘴唇上都是一个疤痕,季母都问他是不是在外面玩女人了,他解释了好一番才半信半疑的,秘书看见的时候也是总往他嘴角瞟。

“活该,也不知道你是强吻了多少女孩换来的动作利落,是不是在发/情期,见到女人就忍不住?”洛知微白了他一眼,“那时候你说了什么,要不要我复述一遍,我怕你忘记了,现在你倒是装的挺乖巧的,以前怎么就没有良心发现呢?”

越想洛知微越气,那时候她是为了周禹去求他,结果被他这么一欺负,现在想想还是很想揍人。

“我发誓,这四年绝对清清白白,别的女人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季循伸出左手指天起誓,“我要是说谎,那就天打五雷轰。”

季循说完了,可洛知微连个反应都没有,季循心想,不对劲啊,电视剧里面,一般男主这样发誓,话还没有说完,女主就温柔的捂住男主的嘴说相信男主了,怎么微微不按套路来啊?

“发誓有什么用,老天爷这么忙,才没空处理渣男呢,”洛知微瞥了他一眼,看见他左手上的东西,“这个戒指你为什么还带着?”

季循张开手,左手食指上有一个很简单的银色素戒,极其简单,看起来就像是地摊货一样,戴在季循的手上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当初洛知微买的,买了一对,洛知微和季循一人一只,都是很简单的一个圈,只在内侧刻了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季循手上这只,刻的就是LZW,洛知微那只刻的是JX,那是洛知微用奖学金买的,很便宜,一对不到一百块钱。

那时候谈恋爱还是有很大的勇气,还年轻,并不像现在这样明白两个人谈恋爱根本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哪怕季循家很有钱,洛知微也没有觉得季循会嫌弃,就送给了他。

现在想想,洛知微觉得自己丢死人了,季循用的东西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哪里会戴这样一个不到一百块钱的素戒。

恐怕戴出去别人看见也会嫌弃的,拉低了季循的身价,后来两人分手之后,洛知微的那只戒指就不知道去了哪里,她以为季循也会扔了的,却没有想到还戴着,上次也没有注意看,这还是第一次看见。

“你给我买的,我一直都戴着。”季循摩挲了一下这个素戒,感情不能用金钱去衡量,这个戒指虽然便宜,却是无价之宝,没有什么可以替换。

这些年他一直戴着,一是忘记不了洛知微,二也可以挡桃花,有女人凑上来看见无名指上戴着戒指,都会识趣的离开。

“卸了吧,这么便宜的东西,太掉价了,你好歹也是一个总裁,被人看见也不好。”

洛知微心里酸酸胀胀,无聊的用勺子划拉着碗里的汤,有时候,洛知微觉得和季循相处久了就会发现,季循处处都透露着深情,她很怕会被季循说通,这么快就松懈下来。

“我没觉得掉价,也许这枚戒指放在普通人身上,那就是很普通的东西,可在我身上,别人只会觉得这枚戒指典雅大方,很有特色,谁敢怀疑它的价值?”

季循很自信,不过说的也是,有的人是需要靠衣装,而有的衣也要靠人,一件同样的东西,在不同身价的人手上就有不一样的价值。

“你还挺臭美的。”季循说的不错,世道就是这样。

“你的呢?”季循站了起来,拉过椅子坐下,第一次见的时候季循就注意到了洛知微的手是空的。

洛知微毫无愧疚的耸耸肩,“扔了吧,我一个黄花大闺女,戴什么戒指,早不知道被我扔到哪里去了。”

“……”季循无语的扯了扯嘴角,说了半天,也就感动了他一个人?

季循深深的叹了口气,看来现在想要靠嘴皮子说动洛知微是不可能的了,还得靠行动,这一次,应该会比第一次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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