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 74 章(1 / 1)

加入书签

犁左这个地方不算什么名城,但在白虎岭附近却小有名气,当然了,这个有名气也仅限于一百多年前,那时候的白骨精还被关押在白虎岭坐牢呢,因此根本不知道距离白虎岭十几里外的地方多了这么一个凡人聚居、还小有名气的城池。

此处据说原本是前朝一个极有名的修道门派所属,全盛的时候,这里方圆数十里都是这个门派的私产。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慢慢败落了,门派一分为二,两方势力划分地盘的时候,便用犁地的犁耕了一条沟作为标记,约定犁左为这家,犁右为那家,这,便是犁左这个名字的由来了。

有犁左,自然也有一个犁右,不过据孙悟空说,犁右那边因为当年被一帮邪魔外道给占了,现如今穷山恶水的,山贼比土特产还多,很明显不符合白总想要逛大街的要求。

这次出门,白总谁也没带,只带了孙悟空和路易斯,外加一个白栩。家里有五郎和两个虎妞,细心妥帖的阿季自然要留在家里看着,带着白栩,主要是这小子飞行速度快,真要在外面遇到什么事情要派人回来报信,让白栩回来是最适合的。

带着孙悟空,主要是因为这家伙有个介子空间,可以当移动的集装箱码头使用。至于路易斯,那是真没办法,因为这次下山,他还想顺便买点成亲要用到的东西,别的不说,喜服是肯定要定制的,带着路易斯方便量尺寸。

做戏就要做全套,白闻秋可没兴趣跟渣男一家再扯上什么狗血伦理剧关系,反正那唐三藏的魂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现在的路易斯对于他来说,那就是一个人形立牌啊,活动的马甲!甭管他做了什么,只要今后找到了唐三藏,他们俩各自归位,那从前做过的事情都可以推脱为不是本人做的,多么完美的挡箭牌!

一行四人将行李和带下山的土特产都塞到孙悟空的介子空间里,便空着手走下山了。

是真的用双脚在走。

任性的白骨精大王说了,这可是他一千多年来,第一次走出白虎岭,意义重大,必须用走的!

走到十分之一他就后悔了。

此时的山路真的很难走,而且有些地方根本没

有路,荆棘遍地,妖魔鬼怪当然不会被这些荆棘所伤,但,他让阿季熬夜赶出来的新衣裳会啊!

“早该随我驾云飞出去了,这会儿说不定都已经到了城门口。我跟你们说,到了犁左,一定要从那东门进,那一片早晚都有许多挑着担子的商贩,四里八乡的东西都有得卖,虽不如鬼市稀罕,但也都是乡下的好东西,老白你肯定喜欢。”

白骨精喜欢发掘新食材,这个现在整个白虎岭就没有人不知道的。

不知不觉,孙悟空也已经把自己当做白虎岭的一员了。

四人蹭了孙悟空的筋斗云,须臾便远远看到一处城池,孙悟空之前已经来踩过点,熟门熟路地降落在城门外一片小树林子里,四人一路向城门步行而去,走上官道,果然渐渐能看到路边有许多摆摊儿的。

那些摊子也十分简陋,基本上都是自家挑东西的筐子,将里面东西取出来,筐子倒扣,人可以坐在上面,东西就摆在地上,见到有人路过便大声叫卖,白闻秋观察了一下,这里大部分卖的都是农户自家养的鸡鸭、禽蛋,自家种的蔬菜瓜果,自己做的零嘴儿之类的不值钱的小玩意儿,真正贵重的东西,估计也不会摆在这路边卖。

走了一会儿,前面远远看到一个茶棚,里面放了几张木桌几把条凳,还有几个作游侠儿打扮的江湖人士将马栓在茶棚的马桩子上,正坐在茶棚里喝茶吃点心。

“我们也去喝口茶歇歇吧。”白闻秋带着三人走进茶棚,寻了个上风口的位置坐下来,叫了茶棚的老板过来,点了几样点心,茶却没有要,只要了一壶滚水。

这个时代老百姓吃的茶在白闻秋看来简直就是黑暗料理!为了掩盖茶的苦涩味,会在煮茶的时候往里面加各种料,

茶棚里的茶大多是煎茶,葱、姜、花椒、盐这些只能算是标配,还有加炒熟的麦子、腌制的肉干、牛乳、大枣、桂皮、橘皮之类的,反正一碗茶下肚,不是吃饱了就是拉肚子了,白骨精当然不会拉肚子,但是,他不想尝试这种诡异的黑暗料理!

好在店家端上来的几样点心味道都还不错,一样是用筛了一道的麦面揉上葱花,加一点盐烤出来的饼子,表面撒一层芝麻

,酥脆喷香!一样是拿麦芽糖做出来的糖饼子,白闻秋本人其实不爱吃糖的,但这个糖饼子他却一口一个吃的停不下来。

那糖饼做的只有鹌鹑蛋大小,造型好像一个纽扣,中间凹进去,四周微微鼓起,里面包了用炒熟的黄豆面和麦芽糖搅拌均匀后做成的馅儿,麦芽糖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比较昂贵的食材了,因此里面放的麦芽糖非常少,但正因为放得少,糖饼子才没有一股齁人的甜腻,反而一股炒熟的黄豆面的香味,外面也撒了一层芝麻,吃着香喷喷的。

白闻秋吃完一碟子,便叫白栩拿了一小块银子过去,让店家将茶棚里剩下的糖饼子都给他打包带走——五郎和两个虎妞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糖饼子呢,带回去哄哄他们也好。

结了账,四人继续往城门口走,没想到快到城门口,孙悟空突然哎呀了一声,拍了拍脑袋,一脸懊恼地看着白闻秋他们:“俺老孙差点忘了,这里的城门有衙役把守,要查验照身帖,你们有吗?”

有个屁!白闻秋怒瞪他,白骨精死的那会儿,这座城池估计都不存在呢,哪里来的户口本?

“有了!待俺老孙将你们变成鸟雀,咱们飞过去便是!”

白闻秋和路易斯无语地对视一眼,也只能接受这个提议了。

“大圣,我自己来吧。”白栩真身就是一只喜鹊,倒是比白闻秋和路易斯方便许多。

这下他们倒是不必纠结要不要在城门口买点土特产了,直接扑扇着翅膀从城墙飞了过去,孙悟空一鸟当先,寻了个僻静的小巷子落了下来,将白闻秋和路易斯重新变成了人。

“哦~这个法术实在是太了不起了!”路易斯忍不住赞叹道。

孙悟空得意地扬起了下巴,他觉得番邦就这点好,夸人夸得特别真诚。

他们到的时辰不太巧,路上步行耽搁了,这会儿早市已经散场,好东西基本上都卖完了,剩下那些他们也瞧不上,索性便先去寻了城隍庙附近的客栈投宿。

没想到在客栈里,他们又遇到了之前茶棚里一起喝茶那几个游侠儿,那几个看到他们也很诧异,随即拍案大笑起来:“几位可也是来比武招亲的?”

“噗!”白闻秋一口清茶喷

了出来。

比武招亲什么鬼?这么烂俗的梗,他是不小心又穿越到了武侠世界吗?

“什么比武招亲?”孙悟空和路易斯眼前一亮,孙悟空是出了名的看热闹不嫌事大,路易斯则纯粹是好奇,毕竟,他们西方贵族之间也时常为了爱情而决斗,没想到看起来内敛的东方人竟然也会为了爱情而决斗?

“你们不知道?”那几个游侠儿诧异道。

“小二,切五斤羊肉,再拿两坛好酒来,我请几位侠士吃酒!”白闻秋招了招手,他也挺好奇的,索性便和那桌游侠拼了桌,竖起耳朵准备听八卦。

“你们不知道,如今江湖上都传遍了,飞霜剑左家大小姐设了比武台,比武招亲,只要谁能接下她三剑不死,便可做她家赘婿。听闻左家大小姐长得闭月羞花,一手飞霜剑更是青出于蓝,谁要是能娶到她,便是半个武林盟主也做得了。”

“花容月貌算甚么?依我看左大小姐的聘礼,那才是江湖独一份!听说这次左老家主为了宝贝女儿可是下了血本了,扬言谁若是能赢了他女儿,便传他左家独门飞霜剑!”

“这个飞霜剑,很厉害的么?”孙悟空有些不服气,再厉害,能有他的金箍棒厉害?那可是镇海的神铁!

“几位想必不是咱们江湖中人。”自称叫做“一剑红”的红衣游侠见他们不是来跟他竞争美人的,态度比方才好了许多,“这左家本就是犁左的百年世家,据说祖上曾得高人指点,赐了左家老祖宗一柄宝剑名曰飞霜,飞霜剑便由此而来。”

几个少年游侠喝着酒,畅想着迎娶左家大小姐、走上人生巅峰的风光,孙悟空眼珠子转了转,当晚便提出,想要夜探左家庄,看看那传说中的江湖第一美人,还有那把据说曾经是仙人所用的神兵飞霜剑。

“美人就算了,别吓着人家尚未成亲的小娘子,那飞霜剑倒是可以一看。”白闻秋知道这家伙拦是拦不住的,只能尽量劝他不要去骚扰人家未出阁的小娘子。

“那便不看了,我去瞧瞧那飞霜剑,若是果真锋利无比,便拿来给五郎用!”

说罢,约莫是担心白闻秋又要啰里八嗦的劝他,一溜烟跑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献上,大家晚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