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第 160 章(1 / 1)

加入书签

“烈儿,此去蛮荒大陆,你需牢记,切勿惹恼了那位老祖,好生与你大师兄交好,你立下如此大功,你几位伯伯都不会忘了你的。”临行前,西海龙王还不忘对儿子许下他曾说了无数遍的许诺。

只可惜,他忘了,眼前的敖烈,早已不是从前那个一心只想求得他这个父王宠爱的小龙了,他长大了,谁对他真心实意,谁又是虚情假意,他看得一清二楚。

没有点破,不过是顾念着那最后一丝亲情罢了。

“父王,此去蛮荒大陆,不知何年才能回归西海龙宫,孩儿孤身一人,去那边也难施展开,您看,是否可以允准孩儿将龟婆与鳌公他们带上?”敖烈在西海龙宫就是个小透明,稍微有些手腕门路的都不愿意来伺候他,只有当年他母亲的几个旧仆依然忠心耿耿地替他守着这一方偏殿,他这一去,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无论如何,他也不想丢下这几个老仆。

若是他回不来了,他们在西海龙宫只怕也没有好日子过了,跟着他过去,有他亲自照看着,怎么都比留在这里好。

“这……好吧!他们也伺候了你这么多年,不过,龟婆与鳌公毕竟年岁大了,父王再给你挑几个伶俐的。”西海龙王此刻倒是有些慈父的模样了。

只可惜,这番慈爱的关怀,在敖烈听来只觉得可笑:这是怕他过去了之后不听使唤,特意派了几个人监视他吗?

也是,从前在鹰愁涧的时候,天下水域相通,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四海龙宫的掌控之下,自然不需要派人去控制他。如今他要去的地方可是冥河老祖的地盘,那位老祖出了名的阴晴不定,四海龙王哪里敢把爪子伸到人家的地盘上?只能派几个人跟在他身边了。

敖烈没有拒绝,装作一脸感激的模样,谢过了西海龙王的赏赐,一转身,却让龟婆与鳌公寻了几个信得过的蚌精,将他生母所剩无几的遗物偷偷转运了出去——西海盛产海珠,成了精的珍珠蚌也很多,便是走失了几个也无人能察觉,他如今能调动的,也就这么点微不足道的人脉了。

想想也是可笑,父王若果真心疼自己,这么多年了,何至于一点点人脉势力都不肯给他?罢了,取经一场,这数百年来所受的委屈,权当还了这西海龙宫的养育之恩了。

至于以后?

呵~父王真的以为派几个心腹过去,便能监视自己、达到他们想要的目的了?

那也未免太瞧不起那位老祖的手段了。

被西海龙王当细作培养了几十年,敖烈早已不是从前那个单纯无害的小白龙了,身为细作,对危险的预感比普通人更加强烈——这也是为何他能毫无芥蒂地接受了父王这番安排的主要原因。

既然四海龙宫都没有他的一席之地,那么,他又何妨自私一回?

毕竟,老祖已经暗示的很明白了:蛮荒大陆那片广袤的海域,尚且无主,谁能助他掌管风霜雨露、护佑百姓风调雨顺,谁便能成为那片海域的新主人。

父王迟迟不肯让自己成亲,不就是不想给他封地么?既然如此,那他便自己去拼一场吧!无论成败,这一次,他只想为自己而活。

至于四海龙宫?呵!叔叔伯父们自然有自己的继承人,精心教养,寄予厚望,个个都比他优秀出色,四海龙宫的未来,也合该叫这些矜贵的龙子们来承担才是。

敖烈离开的这一天,走的悄无声息,因为,明面上此时的敖烈已经“为了爱情”擅闯结界、逃入蛮荒大陆,所以,没有送行酒,也没有亲友为他踏歌而行,只有西海龙王身边的龟丞相,带着老龙王给他的一个小小的储物袋,里面不出意外,应该就是父王为了让他讨好冥河老祖,特意准备的一些名贵礼物。

回头看了那华丽的龙宫一眼,敖烈头也不回地化为一条白龙,消失在了茫茫的深海。

就在这条小白龙带着一帮西海龙宫的虾兵蟹将穿越海底结界、奔向蛮荒大陆的时候,被四海龙王寄予厚望的冥河老祖,正在带着他的小猴崽子偷蛋。

是的,在丛林里漫无目的地走了好几天,他们终于看到了一处大泽。

这里应该是这片大陆某条大河的入海口附近,上游的水系在此处汇合,庞大的水量来不及排出,渐渐在此处形成了一片大泽,湖面简直一眼望不到头,大泽边长满了各种白闻秋认不出来的水生植物,里面大约只有菖蒲、芦苇和一种好像芡实的植物是他认识的。

白闻秋不太喜欢菖蒲的味道,但是,已经结出果实的芡实却是个好东西。前世他的老家并没有芡实这种东西,即便能吃到,也都是干货,拿来煮粥的。他也是上大学之后才知道这玩意儿居然还能生吃,而且味道还很不错,他上大学那个城市,盛产这种俗称鸡头米的东西,每年到了那个季节,街头巷尾便都是卖鸡头米、剥鸡头米的,还有一些老太太会拿一个煤球炉子,上面摆着一口不锈钢锅,里面放了煮熟的鸡头米,花几块钱就能买一份,吃着又香又糯。

听到他想吃,孙悟空立刻便要下水去捞,被白闻秋一把拽住了:“先换衣裳,咱们一起下去捞。”

勤俭持家的白总,怎么可能让孙悟空穿着这一身精致华贵的蜀锦袍子下水摘芡实?熟练地从自己的血莲空间里取出了两套他们之前洗废掉的旧衣服,示意孙悟空换上。

“这衣裳你还没丢啊?”看着那两套被他洗出破洞的旧衣裳,孙悟空大感丢脸。

之前他为了在秋秋面前展示他温婉居家、贤妻良母的一面,抢着要去洗两个人的衣裳,没想到手劲太大,一不小心就把衣裳给洗出了好些个破洞,他本想丢了算了,反正空间里还有好多件衣裳,没想到白闻秋却把这两套破衣裳留了下来。

现在看来,温婉居家这个词,其实是属于他们家秋秋的吧?看看,连洗破了的旧衣裳都舍不得扔,孙悟空怎么也没有想到,破衣裳居然还有这种用处,拿来下河摸鱼摘果子,不愧是他们家秋秋,勤俭持家,三界第一好道侣!

换好衣裳,俩人扒开岸边的芦苇丛,那片野生的好像芡实一样的植物生长在浅水区,要穿越这一片芦苇丛才能过去,没想到刚踏入芦苇丛,眼尖的孙悟空就有了重大发现——

“秋秋!是蛋!好大的野鸭蛋!”孙悟空惊喜地跑过去,片刻之后,衣裳下摆兜了几颗椭圆形的野鸭蛋回来了,“这个野鸭蛋好大,晚上给你煮了吃。”

白闻秋平时口味偏素,蛋类是他比较喜欢吃的食材,搞得孙悟空现在都养成习惯了,但凡出门在外,总是忍不住去瞄一眼树杈,看看上面有没有鸟窝可以偷个蛋什么的……咳!当然了,蛋偷回来了,必须要告诉秋秋是“捡来”的。

好在老祖也不是什么伪圣母,对于孙悟空“捡来”的蛋向来吃的很是欢快,见他衣裳下摆里兜了好几颗野鸭蛋,立刻高兴起来:“我怎么忘了?这大泽附近有这么一大片芦苇丛,那肯定有许多野鸭在此筑巢产卵,走!咱们再去找找,说不定还有,多找些,我给你做咸鸭蛋吃!”

孙悟空不爱吃白粥,不过,若是有咸鸭蛋佐餐,说不定能多吃两碗。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每个养生小技巧都用在对方身上。相反的例子则体现在,如果你整天熬夜酗酒老婆也不管你,甚至还主动给你买酒,顺便偷偷给你买了好几份保险,恭喜你,说不定她连买墓地的钱都给你准备好了……

闲话少说,夫夫俩一个爱吃蛋,一个想多捡点蛋给对方吃,撸起袖子便化身偷蛋狂魔,在这片一眼望不到头的芦苇荡里搜寻了起来,浑然忘了一开始的目标,其实是芦苇荡后面的芡实。

好在老祖还牢记现代社会学过的可持续发展观,捡了几十个野鸭蛋,估摸着孙悟空应该也捡到不少,他便收手了,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发现孙悟空这家伙一会儿时间居然捡了大半个木桶,一眼看过去,起码也有二百多个野鸭蛋。

“你用法术了!”这是一个肯定句,这么大一片芦苇荡,如果没有作弊的话,一点点翻找,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这么多野鸭蛋?

“也、也不算是,这芦苇丛太密了,野鸭的巢穴不好找,我就变成一只野蜂,顺着芦苇的缝隙四处瞧了瞧。”孙悟空挠了挠后脑勺,觉得自己这样也不能算作弊。

这样也行?!

白闻秋不由无语,不过,这些野鸭蛋都从窝里拿出来了,再放回去,沾染了陌生人的气味,也不知道那些野鸭还肯不肯继续孵化了,老祖又舍不得批评自己道侣,只能跟他说了句“下不为例”,便将自己捡来的野鸭蛋也放到了木桶里,让他先收到空间里,等空了再洗干净,拿来腌咸鸭蛋或者做些皮蛋。

“嘿嘿~秋秋,我还抓了几只肥大的野鸭子,捆了翅膀放在里面,晚上咱们炖笋干野鸭汤吃吧?”孙悟空眨了眨眼睛。

笋干野鸭汤,白闻秋最喜欢吃的一道菜。因为笋干难得,阿季每年晒的笋干都单独留起来,只有每回给白闻秋炖野鸭汤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泡了用。

“行!炖个老鸭汤,你再去抓两只嫩鸭子,晚上我给你做脆皮烤鸭吃。”

你心里时时想着我,我也会记得你所喜欢和厌恶的一切。

活了两辈子,白闻秋从来不知道爱要怎么说出口,不过,到了他们这个年纪,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真的没必要说出口,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生活中细微的小细节,只要心里有对方,哪里不能秀恩爱呢?咳~反正老祖是很享受他和他家小猴崽子现在这种相处模式的,有些事情不需要说,彼此便可心意相通。

孙悟空也觉得心里美滋滋的,脆皮烤鸭也是他最爱吃的菜,虽然秋秋做的没有向婆婆做出来的肥嫩多汁,但,那可是秋秋亲手做的啊,再难吃他也要全部吃完好吗?

夫夫俩很有默契地拿起了孙悟空刚从芥子空间里取出来的竹篮,继续向浅水区出发,目标自然是老祖一开始就垂涎不已的芡实……

所以说,两个吃货凑在一起过日子,也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