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程序正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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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如果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前提下强行闯入莱顿家的话,那么即便是他们搜查到了证据也是没用的吧?”王烨问道。

科尔说:“就是这样的。因为那两名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强行的闯入了莱顿的家。所以他们搜查到的一切证据都是无效的,更不能上庭。

这里必须要说的是,那些被判无效的证据之中就有凶器,以及之前的受害人的一些衣物甚至是遗骸。”

王烨说:“我都不知道那两位警察做的究竟是对还是不对的了。”

科尔说:“那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王烨说:“如果是我的话,我根本不会犹豫。我会直接踹开莱顿的门救人。

因为我是个中国警察,在我的祖国我们相信的是事实正义,虽然我的行为不合法。

但是我发现的证据是真实存在的,它们不会因为我非法的行为而被刻意的忽视掉。”

科尔摇了摇头说:“我不想和你争论事实争议和程序正义哪一个重要,我想说的是,那两名警察确实救下了一个人。

那个女孩儿当时正在遭受虐待。就像你说的,如果当时那两个警察不进去的话,那这个女孩儿就死定了。

可是正是因为他们两个进去了,所以之前那三十七名受害者的冤屈就没有办法被......哎......”

王烨说:“可是他们毕竟是救下了一名受害人,那么她的证词是有用的吧?”

这时候听到王烨的话,房间之中的两个人都不说话了,王烨低下了头沉痛的说道:“你们......不是吧?”

莎拉说:“在开庭之前,莱顿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论点。

他认为,那名被解救的受害人也是在警方采用非法手段的情况下救出来的。

他无意于质疑那名受害人的人格,但是如果那个受害人要做证人的话,那她本身就是证据的一部分。

更不用说她身上的伤痕更是要被当做证据使用的,所以她也应该不具备上庭的资格。她的证言和她身上的伤痕都应该是无效的。”

王烨说:“我记得,一个证据是否有效,这个是法官说的算的吧?”

科尔点了点头说:“那个案子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所有人都在关注案子的进展。

因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案子之中法官的选择很有可能会被当做一个判例来使用。

在我们这样一个遵循判例的国家,那个法官当时所拥有的权利几乎可以理解为,他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颁布一条新的法令。

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时那个法官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王烨说:“当时那个法官是清楚的吧?如果他判定证人的证言和她身上的伤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话,那么莱顿就不可能被定罪了。

一场连环杀人案,杀人的工具不能作为证据,犯罪现场也不能作为证据,如果连仅有的证人的证言也不能用的话,那么这个凶手几乎是不可能被定罪的。”

科尔说:“那名法官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所以就像你说的,他是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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