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出发去往……(2 / 2)

加入书签

……

又是一天朝阳初升,万物复新。

这个世界的日出和落日无疑是很美的,没有重工业污染,天青水蓝阳光也透彻,即使大多数时候人们早就已经习惯。

但某个不经意间的惊鸿一瞥,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发现以及情绪莫名的躁动。

通常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个专属名词来形容——比如说思春。

通俗一点来讲还可以叫发乎于情!

嗯,中间两字刚好用来防止河蟹神兽降临。

“从那遥远海边,

慢慢消失的你,

本来模糊的脸,

竟然渐渐清晰……嘎嘎嘎。

是谁在唱歌温暖了寂寞,

白云悠悠蓝天依旧泪水在漂泊,

在那一片苍茫中一个人生活……”

“好了好了,你跟那些海鸥根本不是同类,再唱也吸引不到它们的注意,何况你这嗓子隔着几海里都能把人唱吐了,消停会吧。”

莫森忍不住打断了发骚的老妖,大清早的干点啥不好非要制造噪音。

自己唱歌啥样没点逼数?

老妖有点不舍的从天空中落下,抱怨道:“你根本不懂,本帅鸟这用专业术语来说叫吊嗓子。

你以为我那是瞎唱的,天真,本帅鸟那就是随意露两手,以本帅鸟的聪明机智会不知道这些?嘎嘎嘎,多才多艺就是本帅鸟的代名词。”

莫森懒得跟老妖这个憨憨一般见识,他坐在一条巨大飞鱼特制的椅子上,控制着飞鱼行进的方向。

飞鱼是附近海域的特产,不光可以在海里游动,还能够离开海面在天上飞行大约5分钟。

这种交通工具在剧情中后来被后来的飞鱼骑士团大力引用,在香波地群岛闯出了不小的名头。

这个时候自然还没有什么飞鱼骑士团,不过莫森跟鱼人以及人鱼的关系,让他们帮忙驯服一条飞鱼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雷利那里喝完酒之后,莫森就起身告辞。

香波地群岛对于他来说太熟悉了,这次莫森休假的目的是去一些没有去过的地方转转,最主要的是他想要去空岛上面看看。

来到这个世界有十几年的时间了,对于空岛这种不管是牛顿还是牛逼两兄弟棺材板都压不住的奇异地方,莫森一直都很有兴趣。

尤其前半段某处空岛上还有一个‘神’生活着,正好这次抓过来给自己准备改造的莫森号来提供动力,跟凯撒.库朗两个人形成双核超动力引擎,那自己的战舰不得要起飞?

其他的任何船只以后都只能在被身后吃屁。

想象都觉得带感。

什么,艾尼路不同意?

那不能!

莫森最擅长的就是以德服人,他好声好气的邀请艾尼路上船,想必他不会拒绝的。

当然,在这之前还有另外一个地方要去,毕竟对于那里的美食,莫森也是期待已久。

飞鱼在海里行进的速度比一般的两桅帆船速度要快不少,而莫森下面这个又是特地选出来一个族群的老大,速度比起来其他的更快一筹。

日出时分从香波地启程,没用多久身后的群岛已经完全看不见踪迹。

周围全都是碧海蓝天,还有早晨金色的阳光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老妖,既然你那么聪明的话那我这里有个问题考考你,看看你是不是真像你吹嘘的那样。”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老妖聊聊天还能解闷。

“嘎嘎,出题?”老妖有点傻眼。

“怎么,你不敢吗?还是说你的聪明机智全都是靠吹嘘来的?”

“切,本帅鸟那是怕你难堪,放马过来吧!”

莫森脸上露出笑容:“听好了,问你一个简单的。

什么东西最硬又得女孩子的喜欢,尤其是要结婚的女孩子最喜欢?”

老妖一下子有点卡壳,这问题对它来说有点超纲了啊。

它一只鸟哪里懂什么女孩子喜欢啥?

它直接耍赖:“嘎嘎,不算不算,你这问女孩子喜欢的硬东西,本帅鸟一只鸟哪里能知道,这不是我涉及的知识面。”

莫森鄙视了它一眼:“就你这还聪明?

那好我再问你一个,这个很简单的。

什么东西你舔它也硬,不舔它也硬,并且每天都会用到,最好要清理它。

先说明,这是人身体的部位。”

老妖站在鱼头上面安置的转舵上面,两只翡翠绿的眼珠子一阵轱辘辘转动,半天后它突然指着天上道:“看,有只新闻鸟飞来了。”

趁莫森把目光转向天空的时候,老妖直接化成一道电光飞到了刀鞘里面,然后装成死狗怎么都不出来了。

莫森嘴角抽了抽,老妖变得越来越无耻了,也不知道到底跟谁学得。

等新闻鸟落下来,莫森掏出一个硬币放在新闻鸟的口袋里,接过它手里的一份报纸。“谢谢新闻鸟先生,辛苦了!”

“叽叽……咕”

新闻鸟回应了一声,然后起身飞走。

莫森打开报纸,果然第一版面就是莫森在拍卖场的照片,他看起来高光无比而三个天龙人则满身鲜血有些狼狈,对比无比鲜明。

“世界经济报,摩根斯这个家伙还真是不怕死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