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梁曼曼撞人了!(1 / 2)

加入书签

随着第二天白天的重播,电视台的影响力远超我的意料。

我和米澜下楼去小商店买菜,那个老相熟的商店老板笑道:“陆律师,你昨天都上电视了呀,现在可是咱们小区的名人了!”

我苦笑:“什么名人啊,也就是个人名。”

“谦虚了。”老板给我拿了包常抽的烟硬塞给我:“拿着,烟不给了,以后有法律咨询就找你。”

我推了几下,老板才收,看着我尴尬的模样,米澜在旁边捂着嘴直笑。

和米澜回去的路上,有两个小姑娘擦肩而过,对着我小声议论:“咦,昨天电视上那个律师是他吗?”

“我看挺像的,他在咱们小区住啊……”

米澜挽着我的手臂,挺胸抬头的的就像个刚下蛋的老母鸡。

回了家我正在厨房里忙活,打算做点好吃的,梁曼曼的电话就来了。

我看着手里弄得老母鸡,想着梁曼曼今天要是约我吃饭就算了,本来还打算中午在家给米澜露一手呢,给家里的孕妇好好补补营养,让我儿子或者姑娘陆小雪茁壮成长。

她在电话那头语气特别焦急:“陆遥,我开车撞着人了!现在怎么办?”

我心里一惊,连忙擦干手:“怎么样,严不严重?”

“我也不知道,呜呜呜……人浑身是血,我在郊区,周围没有人看见,你说怎么办啊?我要不要跑?”梁曼曼可能害怕了,哭的鼻涕哗啦的。

“跑?跑了就是交通肇事之后逃逸罪,是加重情节!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我继续说道:“不要慌,在原地不要动车,先打120,这是救助义务,不管人死不死,这是减轻情节;然后打110自己报警,说撞人了,等警察来依法处理。你在哪?给我发个定位,我这就过去。”

按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承担全部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矩来,先鉴定事故责任人,万一不是梁曼曼的主要责任,只需要一定额度的赔偿,总有回旋的余地的。

但是如果现在开车跑了,就没有希望了,铁定坐牢!!!

“好,我在白石山附近这条沿河路上,我等你来……呜呜呜,陆遥你这次不能不来啊,我就全指望你了。”

梁曼曼在电话那头哭的很伤心。

“千万别跑啊,留在现场。”我心急如焚,饭是铁定没办法做了,给米澜说:“我朋友在郊区开车撞人了,我得去看看。”

米澜也有很担心:“那你赶紧去帮帮忙,不用担心我,路上慢点,处理完给我打个电话。”

我抓起外套出了门,我开车赶往沿河路,看着外面白茫茫的雪色,心理五味杂称。

梁曼曼进了电视台,也成了记者,照她的说法,明年就有转正的机会,就会有编制。

她又肯干,人形象气质也是人上之资,肯定有希望更好的。

但是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急急忙忙开车过去,路上甚至想到最坏的结果,就是我到了地方,警察已经来了,给梁曼曼纤细的手腕上带上了冰冷的手铐。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琢磨要不要给孙民孙哥打个电话?看能不能帮梁曼曼走走法外容情的路?

今天是个大阴天,路上微微有雪,比较滑,也难怪会出事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