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仁、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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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的儒家学说,先经历了汉代董仲舒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思想下,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等说法,以儒家学说容纳诸子百家学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之后又经历了宋代朱熹完善“理学”,朱熹是“二程”(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故此朱熹的哲学体系以程颢兄弟的理本论为基础,并吸取周敦颐太极说、张载的气本论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经与主张“心、理合一”、坚持以心来统贯主体和客体的陆九龄、陆九渊兄弟辩论(史称“鹅湖之会”)而形成。

朱熹的“理学”,主要思想为心与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理是本体,心是认识的主体,而“理”的来源乃是“格物致知”,“致知”而后“行”,“知为先”、“行为重”。

然后还经历了明代王阳明完善“心学”,阳明先生继承陆九渊强调“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对程颐、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

因此王阳明认为应该提倡“致良知”,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万物,人秉其秀气,故人心自秉其精要,从“心”中得“理”后,强调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谓“知行合一”,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则不能算真知。

儒家学说虽然经历这三名“巨牛”的改造和完善,不过始终没有否定孔子这个儒家思想的源头,孔子提出的“仁”、“礼”还是儒家思想的根基。

“仁”为爱人之心,儒家以“仁”为本,其实就是以人为本,故此儒家方可称为人道之教,“礼”为秩序,具体为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仁”为“礼”源,“礼”为“仁”用,“礼”是由“仁”出发而生的,所有的“礼”被创造出来都是为了爱人、存人,如果一项制度或规范违背了这个原则,就不能叫做“礼”,最多叫做“法”而已,所有后世才有人说“礼”包含“法”,但是“法”不能包含“礼”,也有一些专家学者说“法”只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故此孔子只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不说“己所欲之必施于人”,这是因为前者将别人看作自己,不想伤害,乃是仁,后者将自己替代别人,不容拒绝,近乎虐。

由此观之,似乎王阳明以“心”得“理”之道更近乎孔子当年所思所想,比朱熹“格物致知”之道更接近“仁”,难怪后世多推崇“阳明心学”,而对“程朱理学”多有诟病。

“理”若无“心”,便失“良知”,这令我想到了后世一句著名的话,那就是“科学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是有祖国的。”。

这句话是说科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全人类的财富,理应为全人类服务;但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科学家的命运都与自己的祖国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知识的运动也必须服务于自己的国家。

说的也是啊,如果一个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成果,不能使自己的祖国得益,甚至不能使人类得益,那么这个科学家真的要好好反省自己的科学研究是否合理了。

这令我想起了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就是那个设立了“诺贝尔奖”的瑞典化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军工装备制造商和矽藻土炸药的发明者,传闻他就是由于后悔自己发明的炸药被用于战争目的,杀伤无数人,没有如他预期一样造福人类,所以才设立“诺贝尔奖”,希望鼓励更多科学家的发明创造可以造福人类,为其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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