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什么“男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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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小夏和秋蝉吃惊不已,她居然是男的怎么可能呢,不管从任何角度上来看都是女人无疑啊

而慕林此时已经石化了,他心里此刻是一群草泥马奔腾啊,这比千彩霓喜欢女人的消息还令人崩溃啊

千彩霓的神情变的有些悲伤起来,他抚摸着自己的脸“这张脸原本是我挚爱的脸,可她去世了,为了能记住她,我就幻化成了她的样子,每次我照镜子看到跟她一模一样的脸,我都会感觉她一直在我身边”

秋蝉一脸同情的说“没想到你居然是这么钟情的狐狸,不过你能跟你心爱的人生活那么久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不是吗”书上说人和妖怪相爱是没有能活到老的,都是生活了50、60年,人老了去世了,只有妖怪一妖独留在世上,要不就是因为什么误会导致两人分离

千彩霓神情很是落寞,他抚摸自己的脸缅怀着他的恋人“小霓不是老死的,而是被人杀的,杀她的凶手我到现在都没找到”

诶……居然不是相伴到老啊,难道人和妖真的不能在一起吗?秋蝉在心中暗暗的想到

“你是想让我们帮你找到凶手?”小夏问道

千彩霓摇摇头“不是的,找凶手我自己就可以,毕竟那是100年前的事,就算交给你们也无法找到凶手,你们还是静静听我说我跟她的故事吧”

大家都不在言语,静静的聆听千彩霓……不,应该是白羽尘和千彩霓的故事

100年前,民国时期

我叫白羽尘,是一只修行500年的狐妖,狐族的旁支,我虽然修行低微,但是在人类生活的时间是最长的,我在族里负责带那些刚幻化成形来到人间适应人间生活的狐妖,虽然在族里的地位较低,但是所负责新幻化成形的狐妖来人间生活也是一件重要的职位,不是其他狐狸做不了,而是它们没有我这么能言善辩,见机行事,而且它们对于人类社会始终是一知半解,不如我了解的透彻,我每天行走在大街小巷,跟一个又一个人类接触,在他们眼里我就跟混混一样每天不工作就知道走街串巷,其实我的工作就是跟人类接触,学习他们的一切知识和日常生活,本以为我会一直这么下去,直到她的出现,在我的白纸上画出了浓重的色彩……,要问我后悔吗?我一定会反问我后悔什么?是后悔认识她吗?不,我一点也不后悔,我只后悔一件事那就是……

这天白羽尘像往常一样走街串巷的闲逛,跟人聊天跟人八卦,顺便处理几个小偷保护自己‘领地’内的居民钱的财不受损失,在这里白羽尘虽然是混混但也是受到邻里的欢迎,毕竟他收保护费也是真的保护着这里的安全,大的事他管不了可那些小偷他可是全部都解决掉了

逛着逛着天不知什么时候黑了,民国时期军阀割据,战乱纷争不断,本就比较混乱,而且白羽尘所处的位置跟贫民窟差不多,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幸好有白羽尘在让这里的百姓不像其他地方那样的混乱,要知道其他的贫民窟里的百姓每天不仅仅要为了填饱肚子而不停的工作、发愁,还得防着小偷和盗贼,可以说每天活着都很累,以至于到最后活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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