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具有法律效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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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遗嘱,多少跟我们那份不一样,我们那份的内容都是老爷子亲笔写的,你们这份,只有一个签名,很难令人信服。”张岁兰冷静地说道。

王碧珍呵的一声笑出来,“大嫂那点心思我知道你们掌权掌惯了,现在忽然换个人骑在你们头上,你们肯定不服气但有什么办法,这签名,就算拿到法官面前,那也是真的可不能凭你们的主观意识判断”

“如果是真的,我们当然愿意听命”苏润甫急忙表态道。

只是,这遗嘱的内容是别人代写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否则无效”

“欸你们怎么这样老爷子当时都病得写不了字了,找律师代写有什么不对”虽然王碧珍嘴上嚷嚷着,但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由老爷子亲自书写内容

她只是在赌,赌大哥大嫂说不过她,会放任不管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如果你说爸病得不行了,写不了字了,说明精神状态不对,就算这遗嘱是他命人立的,也是无效。”张岁兰再次冷静地分析道。

“你,你们”王碧珍当场撒泼大哭,“爸,您看看,他们不听您的话,不服从您的安排可怜我们青山啊,老实人一个,这么多年被大哥大嫂占了便宜,一个字都不说,心里多委屈啊”

张岁兰微微皱眉,早就料到王碧珍会来这一套

撒泼打滚可是她的拿手好戏

这时,何律师上完洗手间回来了

王碧珍哭着将事情经过告诉他

何律师笑了,“在座的各位是不是搞错了我帮老爷子代写的遗书,在法律上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老爷子当时让我帮忙代写遗嘱时,我的同事也在场,他们都签字了,满足这几个条件,遗嘱是有效的”

王碧珍停止大哭,喜出望外地看着他,“真的吗我就知道老爷子这么懂法律的人,肯定不会做无用功的,这么说,我们可以继承遗嘱了”

“当然可以。”

苏润甫和张岁兰相视一眼,显然心存疑虑。

“听到没有何律师都说这份遗嘱是有效的你们不信,可以请其他律师问个清楚”王碧珍抹掉眼泪,得意地问,“何律师,这样是不是说明了,就算其他人不同意,不服从,我们还是有权继承这份遗嘱的”

“是”何律师回答得毕恭毕敬。

苏润甫和张岁兰还是不信,老爷子之前明明说过不能把遗产留给老二,否则会被他败光的

老爷子口口声声想留的人是苏锦棠

现在怎么就变成了苏青山

“如果有人能证明这签名是真的,我便无异议。”苏润甫主动说道。

张岁兰有点急了,下意识拉了拉他的衣袖,有点担心,悄声说,“看他们信心十足的样子,老爷子的签名,应该是真的只是,我总觉得这事有点蹊跷你有没有发现哪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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