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协议结婚(1 / 1)

加入书签

蓝锦绣有两宝,一是脾气暴,二是演技好!

在谭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是不合理的。

在谭佳人和谭家勋还没长大之前,爸爸谭友明是整个家的顶梁柱,谭家大部分的经济收入都来自他。

可是,自打谭佳人记事以来,蓝锦绣就拥有着家庭的绝对话语权。

不仅是话语权,还有经济权。

谭佳人到现在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痴迷漫画和小说,身上为数不多的零花钱都砸在了买新的漫画和小说上。

有的时候,甚至还要从自己的早餐钱里抠出来一点用来买漫画。

有一次,学校门口的小书店来了好几十本新的漫画,谭佳人身上的钱只够买几本的,但是看看这本,又看看那本,谭佳人是一本都舍不得丢掉。

无奈之下,谭佳人只好破釜沉舟,将一星期的早餐钱都用于购买自己的精神食粮。

结果是,谭佳人每天晚上都能吃下两大碗饭。

谭友明发现了谭佳人的不正常。

跑到谭佳人的房间“查案”。

谭佳人便把事情经过和盘托出了。

谭友明沉思良久,从笔挺的西装裤里掏出自己干瘪的钱包,颤颤巍巍的起来极美的名字,奈何,奈何,奈何她姓苟!

就是这点让苟如玉从小就被人嘲笑,直到上了初中,她和谭佳人坐一桌,谭佳人看着她在书本上的署名,就开始念道,“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如玉,很美的名字。”

苟如玉当时感动的是热泪纵横,终于有一个同龄人不再笑话她的名字了还能把典故念出来的!

但是,接下来谭佳人说的话差点让她忍不住掐死她。

“哎,多美的名字,让苟姓给破坏了!”

谭佳人一边说一边不住的摇头,一脸的惋惜。

苟如玉伸出去掐她的手,调了个头掐在自己的脖子上。

后来,苟如玉知道了谭佳人的名字,为了报之前的“一叹之仇”,苟如玉坚决要给谭佳人取一个“野人”的外号。

当时的谭佳人很是纳闷,“为什么别人笑你你不给他们取外号,只给我一个取?”

苟如玉笑的开心又奸诈,“我就喜欢给你取。”

谁让谭佳人是第一个知道她名字寓意的同龄人呢!

当时的谭佳人心想,来而不往非礼也!

于是也给苟如玉取了个“苟子”的外号。

这段友谊保持了十几年,两个人的外号也互相喊了十几年!

谭佳人像苟如玉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苟如玉的下巴惊的都合不拢了!

她穿着高跟鞋“蹬蹬蹬”的把门关上。

然后坐到谭佳人的对面,一脸兴奋的凑到谭佳人的面前,“你说什么?你要协议结婚?”

谭佳人颓然的点点头。

“对方是谁?长的帅吗?为什么要协议结婚?”

苟如玉一连朝谭佳人抛出三个问题。

谭佳人嫌弃的看了她一眼,“不要告诉我,你店里到现在还没通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