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完结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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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程森跟周末走了,钱小可小声问江同彦:“你真的要买房子啊?”

“真的啊,”江同彦说,“回来定居了,房子迟早都是要买的。”

他俩站在路边,发现天上开始飘起了小雪。

“哟,今年最后一天,这老天爷还挺配合。”江同彦抬手,用手心接雪花,“竟然下点儿小雪烘托气氛。”

钱小可把自己的手搭上了江同彦的手心,跟人家握着说:“老江,我想问你点儿事。”

“行啊,”江同彦说,“现在问还是回家问?”

江同彦双手握住钱小可的手,给他搓了搓又呼了呼:“冷不冷?”

其实挺冷的。

年底了,都进入腊月了,北方的这个季节,真的冷。

“回家说吧,”钱小可说,“我们一边等着跨年一边说说贴心话。”

钱小可其实都想过,就算江同彦不拒绝周末一起跨年的提议,他也得找个借口“下次一定”,因为几天前他就开始列大纲打草稿,准备在今天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好好跟江同彦聊聊天。

他们俩进度算是很快的,从认识到在一起,从吵吵闹闹到如胶似漆,其实加在一起一共也没多久,钱小可虽然已经渐渐可以接受自己过上了梦一样的甜蜜日子,但还是会觉得,自己太被命运厚待了,他要更认真一点才行。

钱小可跟江同彦很少会凑在一起说什么正经八百走心的话,俩人总是嘻嘻哈哈腻腻歪歪,肉麻话没少说,江同彦的语言天分可能都用在这里了,但一直这样也不行。

还是要走心一点儿的。

钱小可之前总是找不到好的时机,因为他们俩实在都不是什么有自控力的人,总是刚聊个开头,就滚上了床。

这不行,钱小可今天晚上说什么也要聊完贴心话再跟江同彦行身体上的快乐!

俩人上了出租车,江同彦说:“后天咱俩看车去。”

“啊?”

“早就应该买车了,”江同彦捏捏钱小可的手,“天天上下班打车太不方便。”

钱小可点点头,表示他对车一窍不通,只知道奔驰很贵,奇瑞qq比较适合他。

不过,适合归适合,以前的钱小可也没想过要买车,且不说他有没有钱的问题,他连驾照都没考下来。

上班这些年,他其实一直以来的愿望是买个小电动自行车,灵活,还不怕堵车,岂不妙哉。

“在想什么?”江同彦发现他自打从餐厅出来就时不时走神,“你喜欢什么车?”

“爱玛电动自行车。”钱小可说,“我之前做过市场调研,这个品牌好像还不错。”

江同彦一愣,然后搂着他笑了起来。

俩人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其实按照江同彦的计划,他俩应该去洗澡然后做大人做的事儿了,这个时间刚刚好,洗澡洗半个小时,还能“鸳鸯戏水”一下,出来之后好好亲热,然后伴着十二点的钟声,这边射了,那边也跨年了。

非常愉快。

但钱小可今天的计划不是这样的,他今天要走心。

“我买了酒。”钱小可说,“我们先去洗澡,然后去阳台喝着酒聊着天,准备跨年,好不好?”

江同彦心说:这跟我想的跨年不一样啊!

他是要搞黄色的!

不过既然钱小可这么说了,江同彦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儿啊?”江同彦一边给钱小可把羽绒服挂好,一边有点儿担心地问他。

钱小可冲着他傻笑:“是啊,我要好好跟你告白嘛。”

江同彦才不信他这一套,捏捏他的脸,一把将人抱起:“行吧,那咱俩先洗澡,洗完了你给我好好告白!”

钱小可是很真诚的,计划这个晚上,计划了一个多星期。

两个人洗完澡出来,穿着一样的睡衣,拿着酒去了阳台。

钱小可买的酒是那种酒精度数可以低到忽略不计的果酒,味道好,又不至于太甜,俩人喝个气氛。

他们坐在阳台的小椅子上,江同彦说:“等以后咱们买大房子,弄个大阳台。”

江同彦记得钱小可说过喜欢大阳台。

钱小可听他这么说,笑得眼睛弯成了小月牙:“好啊。”

他给江同彦倒酒,抿抿嘴,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场。

他们俩实在不适合这样的画风。

钱小可跟江同彦,俩人从一开始就是欢乐喜剧人,突然画风一变要走心,钱小可突然就害羞起来了。

“你今天很奇怪哦。”江同彦喝了口酒,凑上去亲了他一口,“好甜。”

“我甜还是酒甜啊?”

“酒不甜,”江同彦故意笑着问,“你说,是什么甜?”

钱小可笑,指了指自己:“我。”

俩人互相看着对方傻笑,笑了会儿,钱小可抬手揉揉鼻子:“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开场白。”

江同彦拿着酒杯疑惑地看着他,沉默几秒,然后突然一拍大腿:“钱小可,你小子该不会是要跟我分手吧?”

“啊?”钱小可娇躯一震,“啥啊?”

“不是吧?”江同彦吓的从尾椎骨开始往天灵盖蹿电,甚至做好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准备“我不同意!”

“啊?”

“钱小可,你这个爱情骗子,骗了我的身又骗我的心,现在玩够了就要把我给抛弃,你还是人吗?”

钱小可看着江同彦在那儿假哭,觉得江同彦真的是入错了行,如果当初去演戏,现在应该已经是顶流演员了。

“我没有啦,”钱小可戳戳江同彦的胸,“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好爱你。”

真的好爱你。

钱小可一扫往日嘻嘻哈哈的样子,很认真地看着江同彦:“其实我早就想说了,虽然你一点儿都不符合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幻想的梦中情人的样子,但那一点儿都不重要,因为从我二十七岁开始,我的梦中情人就是你了。”

江同彦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是某不知名rapper,当初这位不知名rapper跟女朋友告白的时候,特意写了一首歌给他女朋友,那会儿大家就都说“不怕rapper耍流氓,就怕rapper唱情歌”,现在他想把这句话改改。

不怕喜剧人不正经,就怕喜剧人说情话。

钱小可说起情话来,江同彦实在有点儿招架不住啊。

“今天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个了?”

“因为今天这个日子很特别,”钱小可勾勾他的小手指,“年底了么。”

江同彦笑:“对,特别。”

他往钱小可身边凑了凑,握住对方的手:“你突然这么正经,我还挺不好意思的。”

钱小可也不好意思,他俩实在不适合这样的画风。

“那我快点儿说,说完咱俩好□□。”

江同彦笑出了声:“果然,你就是个‘小黄人’。”

钱小可嘿嘿地笑,然后靠在了江同彦怀里。

“我以前真的喜欢过好多人。”钱小可说,“可是他们都不喜欢我。”

“那是他们瞎。”

“是啊,”钱小可说,“吴彦祖啊,金城武啊,木村拓哉、小栗旬,他们都不喜欢我。”

“……”不是要走心的吗?这又在干吗?

“当然了,我也很清楚,以我自己的真实条件,其实人家也不会看上我。”

江同彦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钱小可。

“我以为我要孤独终老了,”钱小可说,“因为你知道的,我不愿将就。”

我不知道。

但得亏你之前没跟别人将就,要不咱俩估计就搞不到一块儿了。

江同彦嘴上不说话,但心里活动那叫一个丰富。

“我最近一直在回忆咱们俩的初见。”钱小可笑了,“第一次是在周末的生日宴,我其实一开始就有点儿喝多了。”

虽然大家都说假酒害人,但周末的真酒也挺坑人的,把好好一孩子喝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

到现在江同彦还记得那天晚上钱小可哭得跟个泪人似的趴在自己身上嚷嚷:哥哥!我好惨啊哥哥!我就是那没人疼没人爱地里一棵快要烂掉的小白菜!

怪滑稽的。

“不过最开始的时候理智多多少少还是在的,于是就帮着沈老板制造了一下他跟索炀大帅哥的独处机会。”钱小可说完,还嘿嘿地笑。

是,那时候他们都在周末的生日宴上,跳舞的时候钱小可落单,没有舞伴,刚好看见沈徽明也是一个人,于是就凑了过去,后来发现沈徽明的眼睛一直粘在索炀身上,而当时索炀的舞伴是江同彦。微醺的钱小可小伎俩可多了,毕竟读过那么多……小说,什么套路不会啊!

那时候的钱小可帮了沈徽明的忙,后来他才意识到,其实冥冥之中也是帮了自己。

他在一曲终了大家交换舞伴的时候,故意跟索炀换了,那是他第一次跟江同彦近距离接触。

跳完舞之后钱小可又跑去喝酒,再往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一觉醒来已经光溜溜地躺在了江同彦身边,那会儿他真的觉得自己一定是在酒后跟这人乱性了。

他们这对儿欢喜冤家的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钱小可回忆的时候,竟然眼睛酸酸涨涨的,想哭。

“得亏你当初帮着沈徽明,”江同彦笑着说,“要不,估计咱们四个现在全都单着呢。”

江同彦心里也明白,他跟索炀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当初周末是想撮合他们俩,他也觉得索炀符合一切他理想恋人的标准,可理想是理想,面对索炀的时候,他从来没有面对钱小可时这样的心动。

“所以说,我其实可聪明了。”钱小可在他怀里蹭了蹭,“老公,我真的觉得我特别幸运。”

江同彦抬手,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发。

“我也是。”

“不不不,我比你更幸运点。”钱小可说,“因为你太好了。”

“说什么胡话呢?”

“不是胡话,我认真的。”钱小可说,“事先声明,我没有自卑。”

江同彦笑:“行,你接着说。”

“我只是觉得,站在外人的立场来看,无论从哪个方面,我都配不上你。”

江同彦皱起了眉:“什么配不配得上的,不要想那些。再说了,咱们俩恋爱结婚,关别人屁事。”

钱小可咬着嘴唇笑:“是哦!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而且,我觉得虽然我的其他条件确实跟你不匹配,但我的爱一点儿不掺假,这就够了。”

“真乖。”江同彦心满意足地给了钱小可一个带响的吻。

“唔!还没说完呢。”钱小可轻轻推开他,“但是尽管如此,我也得努力了。”

“努力什么?”江同彦故意逗他,“要给我生孩子吗?”

“烦人!正经一点么!”钱小可摸摸自己的肚子,“我都已经怀了龙凤胎,你还想要我怎么样?”

又开始了!

江同彦抱着他哭笑不得。

但是他就喜欢这样的钱小可,小精灵一样,永远让他的生活充满了生机。

“我是觉得,我也要变得更好。”钱小可被江同彦抱在怀里,下巴搭在人家的肩膀上,他轻声说,“老公,我没有拿得出手的学历,没有牛逼哄哄的背景,一直以来还总是得过且过,虽然看起来好像在很努力地工作和生活,但事实上,我还是□□于现状了。”

“嗯?谁说你什么了吗?”

“没有,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钱小可亲了亲江同彦的脖子,“是你让我想变得更好。”

钱小可以前看到过一个理论,是说好的爱情是能够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的,真正相爱的两个人不是一定要看向对方,而是要并肩看向同一个方向。

钱小可因为江同彦,想要变得更好。

江同彦站在高高的山顶上,他就算没办法爬到山顶跟对方并肩,也希望自己不要一直甘于平凡缩在山脚下,至少也得往山腰走一走。

“我可是江同彦的老婆,我怎么能认输呢!”钱小可士气满满,“我已经制定好了学习计划,新的一年,要开始努力了。”

江同彦把人抱得很紧,他其实很想告诉钱小可,根本不用努力,什么样的钱小可都是他的宝贝,但转念一想,开口时,说的却是给钱小可加油打气的话:“你就是全天下最聪明最牛逼的诱受,江总贴身助理这个职位给你留着,等着你有一天不用身体交换上位的资格,凭本事能把办公地点从前台搬进我隔壁的办公室。”

钱小可笑了,笑得眼睛红红的,他在江同彦怀里撒娇,嗯嗯地应着。

“我好开心啊。”钱小可刚说完这句话,外面的钟声响了。

不远处的小广场,有很多年轻人聚在那里一起跨年。

钟声,烟花。

夜晚被点亮了。

新年到了。

江同彦轻轻地吻了一下钱小可:“宝贝儿,新年快乐。”

钱小可眼睛亮亮的,看着江同彦:“老公,新年快乐。”

俩人在阳台接吻,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酒瓶,可是没人收拾,因为他们俩相拥着回屋□□去了。

被脱掉衣服之前,钱小可偷偷把一个信封从睡衣口袋里拿出来塞到了江同彦的枕头下面,那是他写给对方的情书,整整写了两页纸。

等做完了再让江同彦看吧。

这是钱小可在新的一年里给他的第一份礼物。

在信的最后,钱小可写——

鲁迅说过:江同彦必须一辈子都跟钱小可在一起。

好吧,鲁迅没说过,这句话其实是莎士比亚说的。

但不管是谁说的,你都要跟我白首偕老,知道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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