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志同道合的旅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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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武功那一副非孟魇不效忠的决心,我也是突然有种感同身受的体悟啊,每天和孟昊这种人厮混在一起能有什么前途,最起码也要去见见本国最帅的大将军才能死而瞑目吧。就算我是个瞎子见不着,能近距离多接触几次也是好的嘛。

自打孟昊大婚,孟魇就返回了军营镇守南疆。此刻要见他,非得上南疆不可,

本来我一个人到底是不方便出远门,现在有一个身手不凡,健壮如牛的武功一起同行。真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如果武兄真的决定要去南疆,我愿意和武兄结伴同行!”我这突然一句话,把武功和林子华都惊呆了。

俩人异口同声:“王兄此话怎讲?”

“二位有所不知,赌博只是我的业余爱好。其实在下也是一个立志报国的人,知道我这一双眼睛是怎么瞎的吗?”我故布疑阵。

“怎么瞎的?”二人皆为好奇。

“正是为了修炼武功,日夜辛劳,才导致一时不慎,走火入魔。要不是我及时加以控制,恐怕二位今天就见不到王二了啊。”我尽量把自己立志报国的决心表达的淋漓尽致。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武功竟然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背,“没想到王兄不但赌技惊人。而且是一个披肝沥胆的报国志士啊!我和王兄你当真是相见恨晚啊!不如我们就此结为异姓兄弟,一同奔赴南疆。”

“王二正有此意!”说着我们俩就要对天而拜。

林子华看的是瞠目结舌,不知所措啊!这怎么一下子赌神成了战士,二人就要结拜投军了?林子华是百思不得其解啊,但是想到,以后没有王二,自己还怎么在这京城里混啊,逢赌必输啊,早晚得败光家底,被爹打死啊。想着想着林子华也是暗暗地下着决心。

“二位稍等。”林子华突然喊住我俩,自己跑走了。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拿着香炉和酒。

“要结拜也算我一个!”一边说着一边焚香倒酒。

我和武功都惊呆了,“你也要投军?”

林子华回头狡黠一笑,“就许你们一个个投身报国,我就不能有点志气吗?”

万万没想到,真是万万没想到,这个纨绔子弟也有浪子回头的一刻。

“哈哈哈!那我们三兄弟今日就对天盟誓!”武功狂笑道,同时拿起三炷香点着,跪在香炉前。

“这辈子,咱们三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接着说出一般武林人士结拜时的常用语。也焚香跪下。我都佩服我自己的演技,每当演员真是太可惜了!

“只希望他日我们三位并肩作战之时,二位兄长能够护我周全!”说着林子华也并排跪下。

“咦?你咋知道你就是最小的!”我一脸不服气。

“二位兄长无论武艺还是学识都在小弟之上,把这三弟的位置让给我还不行吗?”林子华跪求的样子真是让人无奈。

我和武功只好:“行吧行吧,让给你。”

我们三人这就算结拜成兄弟了。

“二位兄长,待小弟回家禀告父母,明日再与二位兄会长在聚福客栈汇合,如何?”

林子华与我们结拜完之后就急着要走,估计不跟家里作一番英勇斗争,他这趟是难以成行的。

“武兄,聚福客栈是什么地方?”和林子华告别之后我就开始和武功结伴而行,我们先去游龙赌坊取了银子,去万通银号换了银票。然后就开始向南前行,今晚,我们势必要住在聚福客栈了。

“聚福客栈位于南城门,对于我们出城来说,非常方便。而且聚福客栈有的是好马出售,到时候我们一人买一匹,好上路。”武功只管带着我奔向南城门。

金毛和我们俩一起行走在黄昏的街头,我感受到夕阳一点点漫过远山,漫过房屋,漫过我们青春的脸颊,直至一点一点地退出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我感觉到这是一次夜幕下的启程,下一个黎明,或许对我而言仍然是夜幕一般的颜色,但是在我的心底里却渐渐升起了鲜亮的余光,它,是我为之奔忙的理由和希望。我一时之间竟然也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儿身,而金毛,也似乎不再是一条导盲犬而是一条战犬。这是我第一次在宗朝,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感受到志同道合的前行。虽然武功是为了报仇,我是为了美色,林子华则是为了逃脱父权,我们三儿动机不同,但是我们目标一致啊,都是为了一心追随大帅哥孟魇。这大概就是偶像的力量吧。

终于,我们到了聚福客栈。

“二位客官,住店啊!哦,还有这位小客官,我们这里有专门为狗准备的房间哦。”招呼我们的是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头。因为我感觉到他的身高似乎比我还要矮几分,而且从声音上判断应该是佝偻着身子。

这还是我在这个世界里第一次遇到到这么尊重狗的人。不禁有点肃然起敬。

“请问大爷,此店可还有上房?”我抢先问到。就怕武功先问的话万一给我俩开一间,我是女儿之身的事儿可就露馅儿了。

“客官不必如此客气,叫我老马就是了。上房此刻还余两间。”

“老马?”我不禁好奇,这老头的自称倒是时髦儿,直击21世纪啊。

“小儿贱名马驹儿。熟人都叫老马。”

搜噶~贱名儿好养活这个我知道。“得嘞!老马!这两间上房本公子都要了。”说着我随手掏出一锭金子拍在案上。

“另外,再为我二人挑三匹快马,要那种耐力够好的。”说着武功拍出更大一锭金子来。

别说,我们兄弟三人还都不是差钱的人,这武功,都家破人亡了,依然如此财大气粗,不愧是大哥!凭他这个结账的豪气,我也心甘情愿叫他一声大哥!

虽然这客栈的名字忒俗了点儿,聚福,还真能想出来,难道是同福客栈的兄弟客栈?不过这聚福客栈收拾的非常干净,还摆满了兰花,颇为雅致。

晚上,我叫了夜宵,是老马送进来的,后来又喊了洗脚水,也是老马打水进来的。我问老马:“老马,这客栈就你一人吗?”

“回客官的话,这聚福客栈营业整十年了,就小人一个,小人既是掌柜也是小二,既洒扫也卖马。”老马回答地不急不缓。

“那些马呢?也是你一个人养的吗?”我不禁好奇。

“客栈的马是有马场定时派人送来的。保证所有的马匹都是优质上乘。”老马言语间难掩几分自信。

“哦,你辛苦了老马,你也去休息吧。晚安。”我脱口而出的话,却换来老马的一头雾水,懵了片刻,老马就端着脚盆下楼去了。

我关好门窗,仔细检查自己的随身物品后,安放在床铺最里面,然后一头就栽在软软的床褥之上了。隔壁的武功大概早就睡了,糙汉子没我这么事儿多,又是夜宵又是洗脚的。

哎呦,终于不用和孟昊那个大骗子挤一张床了,今天晚上本小姐终于可以睡一个肆无忌惮的好觉了。

在奔向梦想的日子里,就算有艰辛,就算有磨难,只要想着心中的梦想就可以无所畏惧地前行。而孟魇,就是我的梦想。虽然孟魇这个名字实在有点奇怪,但是丝毫不能改变他是我的男神这个事实,哈哈哈,就这样迷迷糊糊的歪歪着,幻想着,我很轻易地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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