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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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日渐干燥,气候渐凉。

秋入横林数叶红,满山枯荣。

白云观,后山竹苑。

陆葭柒正在后院练剑,脚步沉稳有力,一挑一刺一划之间灵动自然,衣袂飘飘,像模像样的有了几分江湖武人味道。

院前的道上,有道人喊着声过来,她的信难点就是猜字,不过这也是娱乐所在。

信上写了上月终于让公孙瑾出了笔血,信守承诺的去了红袖招,里面的公子哥们都很漂亮,也有的帅气,才艺又多,兵兵蹦蹦的能唱能跳,酒也好喝的很,与周建虹两人又喝多了,领着公孙瑾跟楼里的客人又打起来了,最后对方也是东城上一个地方帮派的头子,认出了自己,演变成了帮派大乱斗,幸好最后都是皮外伤,没闹什么人命,赔钱了事,就是公孙瑾回家好像跪了三天三夜,有些惨。

措辞浅白,四百字里有一半是写自己如何如何英勇对敌,估计词汇量太少,所以只描写了二百多字,有点可惜。

最后说要入伍了,来本想到白云观玩的,家里不让也没办法,写封信聊表寸心,经常书信往来,莫要忘了她这个姐姐。

看着想笑,是个看着憨乎乎、缺根筋,其实又很精明的小姑娘。

把信放一边,后面这封是周研的。

一行行娟秀小字,赏心悦目,气韵生动,让刚刚被一串鸡耙子一样字迹污眼的陆葭柒好好洗了把眼。

盛暑之后,继以炎秋,入秋顿凉,万请自爱,养志和神。

字里行间都是浓浓的文化气息。周研信上有三分之一是问他琴曲进展,想着曲子夜不能寐。

没办法,离了周研,就按陆葭柒自己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进度,想快也快不起来,那曲子里的泛音又难,边学边琢磨,没个几年时间是研究不出来了。

又写了周建虹几人都要入伍,她们的近况以后会让他代劳撰写,写公孙瑾变化很大,以前的小瑾子是纯粹的为了惹事而惹事,而现在行动有节,进退有据,待人待事不自觉的已经带了些上位者的味道,与家里老爹的关系也改善了好多。

虽说前些日又惹了些祸事,让家里抽荆条打了,还跪了三天三夜……

呃,这个事啊,原因丁椿湫已经写过了。

总之,小瑾子变的好了,又漂亮英气,越来越靓丽,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厮夸了小瑾子一大段内容给他看,陆葭柒不明就里,莫非这周研还能对小瑾子动心?

这也太早恋了!

最后写道,他会尽量跟家里沟通,好早日再回白云观游玩几天,到时候给他带漂亮衣服等等。

心思转了转,心想,你这嘴里的男装,不就是我心中的女装么!?这打死也不要啊,我还是穿的道袍,松松垮垮的多舒服!惹不起惹不起,只希望他家里强硬一些,千万别放他过来。

把周研和周建虹俩人的合上也放置一边,拆开了公孙瑾的信。

很短的寥寥几句话,似乎只是报告了自身近期的一些进展。

说家里请的私教先生,很严厉,不过自己发现其实学习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无聊。

八月二十日,要入军伍了,一直没有机会到白云观一叙,很遗憾。

最后是跟前几封结尾都一样的致辞:待吾有朝期宿来,望汝抚琴候萝径。

大意是说哪天如果再次回到白云观住宿,希望让自己在山头上给她抚琴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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